宏福苑法團管理人合安周六(4 日)公布,將於 5 月上旬舉行業戶簡介會,又指收到居民反映,不希望舉行簡介會的時間,與上樓執拾或聽證會相撞,具體詳情稍後另作公布。
有份發起召開業主大會聯署的居民 Tony(化名)受訪指,「我哋唔係要簡介會,我哋係要業主大會」,認為簡介會只屬單向溝通,惟居民希望能「傾清楚諗住點樣」﹐又指已集齊 5% 業主簽名,滿足要求管委會召開業主大會的法例要求。《法庭線》正向合安查詢。
合安:簡介會於 5 月上旬舉行
合安周六(4 日)在網上平台表示,政府早前公布,安排居民於 4 月 20 日至 5 月 4 日返回單位執拾,而獨立委員會亦公布 4 月第二輪及第三輪聽證會時間表。合安指收到居民反映,表示不希望簡介會的時間與上述時間相撞,因此將於 5 月上旬舉行業戶簡介會,具體詳情稍後再公布。
合安又指,正處理大維修基金及各項按金的退款安排,當中牽涉檢視與前管理公司交接所取得的 80 多萬份文件,以梳理每戶的情況;透過其律師團隊檢視法團所簽訂的合約,以釐清法團可能承擔的法律責任與其他事宜;以及敲定安排退款的具體安排等。
發起聯署居民關注簡介會僅單向溝通
有居民上月透過 Google Form 收集聯署,要求政府協助及督促合安盡快召開業主大會,議程包括要求政府公開 8 幢樓宇完整勘察報告、匯報屋苑及大維修財務狀況等,至少有逾 430 人簽署。若以宏福苑 1,984 戶計算,即大約逾兩成業主有參與聯署。(見報道)
有份發起聯署召開業主大會的居民 Tony(化名)受訪指,「我哋唔係要簡介會,我哋係要業主大會,有議決嘅,簡介會係 one-way(單向)嘅,我哋唔係要呢隻,係要傾清楚(政府)諗住點樣」。
Tony 指,已按法例要求,集齊 5% 業主簽名,「你話要紙本(簽名),我咪簽返畀你囉,冇理由唔同我溝通,你爭乜嘢(資料)唔該出聲」,又指已提供大會議程,「(合安)咪跟返去做」。Tony 指以他所知,數十名街坊周日(5 日)已電郵合安要求召開業主大會。《法庭線》正向合安查詢。
麥美娟曾指重大事宜召業主大會決定
根據《建築物管理條例》,在不少於 5% 的業主提出書面要求下,管委會主席須在收到要求後 14 天內,就業主所指明的事宜召開法團的業主大會,並在收到要求後的 45 天內舉行該業主大會。
民青局局長麥美娟早前曾解釋,合安作為管理人,只是暫代原有管委會職能,所有重大事宜都會按法例,透過召開業主大會由業主決定,又指合安會確保與業主有充分溝通,籌備舉辦簡介會、收集業主和居民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