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法團管理人合安周六(4 日)公布,將於 5 月上旬舉行業戶簡介會,又指收到居民反映,不希望舉行簡介會的時間,與上樓執拾或聽證會相撞,具體詳情稍後另作公布。
有份發起召開業主大會聯署的居民 Tony(化名)受訪指,「我哋唔係要簡介會,我哋係要業主大會」,認為簡介會只屬單向溝通,惟居民希望能「傾清楚諗住點樣」﹐又指已集齊 5% 業主簽名,滿足要求管委會召開業主大會的法例要求。《法庭線》正向合安查詢。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宏福苑法團管理人合安周六(4 日)公布,將於 5 月上旬舉行業戶簡介會,又指收到居民反映,不希望舉行簡介會的時間,與上樓執拾或聽證會相撞,具體詳情稍後另作公布。
有份發起召開業主大會聯署的居民 Tony(化名)受訪指,「我哋唔係要簡介會,我哋係要業主大會」,認為簡介會只屬單向溝通,惟居民希望能「傾清楚諗住點樣」﹐又指已集齊 5% 業主簽名,滿足要求管委會召開業主大會的法例要求。《法庭線》正向合安查詢。
宏福苑大火聽證會將於周四展開,獨立委員會周二(17 日)公布涉事方名單,包括屋宇署、消防處、勞工處、廉政公署及市建局等政府部門及公營機構,亦有屋苑大維修顧問公司「鴻毅」的董事黃俠然、承建商「宏業」的董事侯華健、何建業及授權簽署人黃忠基。
居民方面,7 名居民與已被解散的現屆管委會 14 名成員都在名單之上。據悉,部分居民及全體管委會成員,已分別由律師以義務方式(Pro Bono)代表。(完整名單見內文)
獨委會周三更新涉事方名單,增加中華發展工程有限公司董事梁秉基。
宏福苑大火聽證會將於下周四(19 日)展開。據悉,至少有兩批居民獲批准成為涉事方,其中一批為被解散的現屆法團管委會委員。兩批居民已有律師、大律師以義務方式(Pro Bono)代表,其中一方有資深大律師代表。
獨立委員會回覆《法庭線》指,其他涉事方包括相關政府決策局和部門、市建局、競委會、物業管理公司「置邦」,亦將適時公布涉事方的名單。民政事務總署則回覆指,法團管理人「合安」的代表,將出席聽證會旁聽。
土地審裁處本月初解散宏福苑法團管委會,並委任華懋旗下「合安」為管理人。大火發生至今將近兩個月,據悉有居民本周去信民青局局長麥美娟,促請盡快追討大維修工程的 3,100 萬元履約保證金,以及安排業主大會。
民青局回覆《法庭線》指,「合安」正與前管理公司交接,亦聯絡前管委會主席,掌握工程合約、履約保證金及各類保險等資料,會聘請專業人士詳細分析,釐清法律問題,而「合安」短期內會設立網上平台,與居民保持溝通聯絡。
據大維修合約,承辦商「宏業」須向註冊保險公司或銀行購買工程合約總額 10% 的履約保證金(Surety Bond)。一般而言,若有工程違約,法團可向擔保方追討保證金。
大埔宏福苑大火,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上月向土地審裁處申請,要求下令解散宏福苑現任法團管理委員會,並委任華懋集團旗下的「合安管理有限公司」為管理人。
局方周二(6 日)開庭指,是次申請為「維護、促進所有宏福苑居民嘅權益」,又指事件牽涉利益衝突,引起居民對管委會公正性的疑慮,加上委員處理個人生活安排,已花費大量精力,再要求他們處理屋苑管理問題,是不切實際。
法官林美施考慮後批准申請,指管委會在災後近乎癱瘓,要處理的事前所未有,超越他們的能力,更適宜由有經驗人士管理。官應局方建議,下令無限期委任「合安」為管理人,每月須向民政署匯報工作進度。局長麥美娟強調,管理人只是暫代原有管委會職能,所有重大事宜都會透過召開業主大會由業主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