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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師認 TG 發布襲警、製炸藥方法判囚 42 月 官:訊息鼓吹無底線襲警

工程師認 TG 發布襲警、製炸藥方法判囚 42 月 官:訊息鼓吹無底線襲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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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歲工程師被指 2019 至 2020 年期間,在 Telegram 頻道發布襲警方法,如「打狗棍」、用沙塞着水炮車的出入風位,使警員感到侷促,並圖文並茂講解製作化學品方法。被告早前承認「串謀煽惑他人犯有意圖而導致身體受嚴重傷害」、「串謀煽惑他人製造炸藥」兩罪。暫委法官劉綺雲周三(26 日)在區域法院判被告監禁 42 個月。

辯方早前求情指,被告的角色僅為轉發帖文。但法官認為,根據被告聊天紀錄及訊息內容,被告並非單純轉發訊息,而是主動參與,加入個人意見分析及資料整理。訊息內容明顯鼓吹無底線襲擊警方,可能傷及無辜。而煽惑他人製作爆炸品的內容極具殺傷力,嚴重威脅公眾安全。

法官考慮到兩項煽惑罪主旨重疊、時間相近,刑期同期執行。官又接納被告調查期間態度合作,還押時積極進修,重犯機會低,再酌情扣減 3 個月,終判囚 42 個月。
官:訊息明顯鼓吹無底線襲警

法官引述辯方求情指,被告於還押期間持續修讀工程英語課程、學習日語,計劃將來修讀碩士課程,成為註冊工程師。被告背景良好,在社會氣氛影響下犯案,屬獨立事件,大部分訊息為轉發,他在警方調查期間態度合作,還押期間一直反思個人行為,願承擔責任。

法官判刑時指,首罪「串謀煽惑他人犯有意圖而導致身體受嚴重傷害」,控罪時間橫跨 9 個月,被告煽惑他人以不同方法襲擊警員、使用暴力,包括用火、腐蝕性液體及汽油彈等,圖文並茂示範製作,方式「相當可能使人致命」,嚴重危害公眾安全,針對警方。

法官引述帖文內容及訊息指,內容明顯鼓吹無底線襲擊警方,亦可能傷及無辜,涉及長時間持續煽惑,對警方人身安全構成嚴重潛在威脅。對於辯方大律師郭憬憲早前求情指,被告僅為轉發訊息內容。法官認為被告並非單純轉發訊息,而是主動參與,加入個人意見分析及資料整理。而被告創立及擁有涉案的 Telegram 頻道,必然得悉頻道屬公開,共約有 2 萬人訂閱,加劇潛在危險。

官:製爆炸品訊息極具殺傷力

至於「串謀煽惑他人製造炸藥」罪,法官指共有 26 則帖文與控罪相關,歷時 5 個多月,內容提供詳細的指引及教導,煽惑他人製作爆炸品。訊息內容亦提及,製作爆炸品的過程具一定危險性,可見過程除了危害自身安全,亦可能影響附近位置的人,煽惑內容「極具殺傷力」,與首罪的嚴重程度相若。

官:被告積極進修酌情扣減

法官把兩罪量刑起點一同定於 5 年,被告於審前覆核前認罪扣減 4 份 1 刑期,判囚 45 個月。法官認為,雖然煽惑內容屬不同性質,但主旨重疊、時間相近,下令兩罪刑期同時執行。法官繼而考慮被告初犯,態度合作,節省警方破解密碼的時間,被告於還押期間積極進修,報答家人,接納他已汲取教訓,重犯機會低,再酌情扣減 3 個月,終判囚 42 個月。

被告認 2 煽惑罪 3 罪存檔法庭

被告許智傑(案發時 28 歲,現 30 歲,任職冷氣工程)承認「串謀煽惑他人犯有意圖而導致身體受嚴重傷害」、「串謀煽惑他人製造炸藥」兩罪,餘下 3 罪,包括「串謀煽惑他人犯刑事毁壞」、「串謀煽惑他人犯縱火」及「串謀煽惑他人犯公眾妨擾」則存檔法庭。

控罪指,被告由 2019 年 7 月 2 日至 2020 年 5 月 28 日,在香港與其他身分不詳的人,串謀非法煽惑 Telegram 使用者,使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製造炸藥、無合法辯解而損壞他人物品、無合法辯解而用火損壞他人物品,以及透過設立路障、停水停電、停寬頻服務、破壞街燈和干擾港鐵正常運作,以對公眾造成妨擾。

DCCC1105/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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