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 歲無業男涉於 TG 群組發布逾 23 萬張不雅照及約 1 萬段不雅影片,被控 5 項管有及發布淫褻物品罪,周三(29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控方以向律政司取得法律意見為由,申請押後至 9 月 23 日,獲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批准,被告續准以 2 萬元保釋。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29 歲無業男涉於 TG 群組發布逾 23 萬張不雅照及約 1 萬段不雅影片,被控 5 項管有及發布淫褻物品罪,周三(29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控方以向律政司取得法律意見為由,申請押後至 9 月 23 日,獲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批准,被告續准以 2 萬元保釋。
反恐條例第二案首 7 名被告,被陪審團裁定《反恐條例》主控罪全部不成立,其中 3 人交替控罪成立,面對最高判監 20 年的刑罰。案件周五(10 日)在高等法院處理求情,法官陳仲衡押後 10 月 27 日判刑。
控方引述 3 被告心理報告,皆提及對警隊、政府不滿;亦引案例指判刑時需判斷被告對公眾安全的危害。報告指,首被告何卓為重犯機會高,對公眾安全的危害「不容忽視」。何一方則呈求情信指可證其品格「係咪真係壞成咁」,又指他還押期間行為良好。
張家俊一方指張最多是協助角色,負責製造炸彈的搖控。李嘉濱一方則依賴書面陳詞。多名被告申請取回電子裝置、現金及衣物,控方反對,指案件有機會上訴,而物品與案有關。兩名無罪被告另申請訟費,官押後頒下書面裁決。
法律101|何謂交替控罪?是否等於加控?
骨科專科醫生婁子堅被指 2020 年在 Telegram 群組發佈一名女子的內衣照及性愛片,經審訊後被裁定 4 項發布淫褻物品罪成、判監一年。婁提出上訴,去年 4 月被高等法院駁回;他再向終審法院申上訴許可,今年 6 月亦被駁回。
政府憲報周五(10 日)刊登醫委會的裁決,指就事件裁定婁子堅干犯可判監罪行,經聆訊後裁定他違紀罪成,下令除牌 9 個月、沒有緩刑。
2020 年初,明愛醫院、羅湖港鐵車廂被發現有爆炸品,Telegram 頻道「九十二籤」事後承認責任。7 人被控《反恐條例》罪名,餘下 1 人被控以「企圖製造炸藥」罪。8 人不認罪,周五(13 日)於高院踏入第 116 天審訊。
第四被告張家俊繼續作供,指 TG 帳號「Alpha Force」案發時的多則訊息,並非由他發出。他稱,曾將 TG 密碼告知 Rachel 或「大隻仔」等 10 多人,但認為該兩人已離港,他曾嘗試託人經 Facebook 尋找都不成功,「傳召唔到」他們作供。
控方引述 2020 年 1 月 3 日「Alpha Force」與他人的 TG 對話,指當時談及買機票赴台灣。張否認同日晚上曾到機場並出境,控方展示張於當晚的出入境記錄,指他曾循「e-道」離境。張回應指:「我真係冇去過。」案件下周一(16 日)續。
第 115 天審訊|第四被告稱與人共用TG帳戶 否認發涉案訊息 官質疑有訊息提及其名
2020 年初,明愛醫院、羅湖港鐵車廂被發現有爆炸品,Telegram 頻道「九十二籤」事後承認責任。7 人被控《反恐條例》罪名,餘下 1 人被控以「企圖製造炸藥」罪。8 人不認罪,周四(12 日)於高院踏入第 115 天審訊。
第四被告張家俊作供,他否認操作 Telegram 帳戶「Alpha Force」,該帳戶發訊息與其他帳戶討論製作炸彈。張供稱,該帳戶是他與其他人共用,不清楚涉案訊息是誰發出。
法官陳仲衡質疑,有帳戶向「Alpha Force」發訊息時,提及「搵你呀張家俊」。張否認與對方通訊。張亦反駁控方指稱他曾到深水埗公園與首被告接觸,他指自己當天沒到過該處,故控方指稱不可能為真。審訊周五續。
第114天審訊|第四被告稱被警員打胸口、踩膝蓋 「有意無意」展示配槍逼簽記事冊
2020 年初,明愛醫院、羅湖港鐵車廂被發現有爆炸品,Telegram 頻道「九十二籤」事後承認責任。7 人被控《反恐條例》罪名,餘下 1 人被控以「企圖製造炸藥」罪。8 人不認罪,周五(6 日)於高院踏入第 111 天審訊。
首被告何卓為早前供稱,他被捕後在警署內遭警員以武力對待。控方盤問時指出,當日何送院後,向醫生表示遭 4 至 6 名警員襲擊,惟於庭上卻供稱只有兩名警員動手,指他於醫療報告和庭上的證供均是虛構和誇大。何不同意。
控方亦指,何從未向醫生提及遭警員踩下體一事,質疑是「從來冇發生」。何則解釋見醫生時他感到比較辛苦的是頭痛,「(所以)忘記咗同醫生講(踩下體)呢件事。」案件下周一續。
第 110 天審訊|首被告否認知悉單位被用作製爆炸品 不同意將軍澳爆炸案準備就緒
2020 年初,明愛醫院、羅湖港鐵車廂被發現有爆炸品,Telegram 頻道「九十二籤」事後承認責任。7 人被控《反恐條例》罪名,餘下 1 人被控以「企圖製造炸藥」罪。8 人不認罪,周二(3 日)於高院踏入第 110 天審訊。
首被告何卓為繼續作供。控方展示宏創方閉路電視片段、TG 群組對話,顯示次被告離開 503 室後,在群組問及哪裡有「黑火藥」,控方指,所有群組成員及不在其中的第七被告,均知道該單位「係儲存、製造、試爆爆炸品嘅地方」。何不同意。
控方亦展示將軍澳爆炸案的計劃圖,指當時已「準備就緒」,群組成員已購買變裝用品、運送炸彈的行李箱,又準備了假車牌、電路板,爆炸地點則為尚德停車場,若警方沒在 3 月 7 日拘捕 7 名被告,爆炸案就會發生。何不同意。審訊周五續。
第 109 天審訊|首被告TG稱「一發定勝負」 庭上指僅放汽油彈、「嚇吓鬼」不願傷人
2020 年初,明愛醫院、羅湖港鐵車廂被發現有爆炸品,Telegram 頻道「九十二籤」事後承認責任。7 人被控《反恐條例》罪名,餘下 1 人被控以「企圖製造炸藥」罪。8 人不認罪,周五(30 日)於高院踏入第 108 天審訊。
控方展示首被告何卓為與第七被告,在明愛醫院爆炸案翌日的 TG 對話,當時他稱「無聊可能去粉嶺或者天水圍釣下魚」、「而家我睇緊地圖點樣搞高鐵」,控方指他以釣魚名義去為另一爆炸案「踩線」、設置汽油彈。何卓為不同意。
控方亦先後播放羅湖爆炸案當日,宏創方及荔枝角道的閉路電視片段,指何卓為和第三被告有共同計劃,一起將爆炸品運送到公廁內,以便其他人接收。何不同意。他亦否認是將軍澳爆炸案的主謀或曾向他人發出指示。審訊下周一續。
第 107 天審訊|首被告否認為爆炸品測試片中人 估計另兩被告有參與爆炸案
2020 年初,明愛醫院、羅湖港鐵車廂被發現有爆炸品,Telegram 頻道「九十二籤」事後承認責任。7 人被控《反恐條例》罪名,餘下 1 人被控以「企圖製造炸藥」罪。8 人不認罪,周四(29 日)於高院踏入第 107 天審訊。
控方播放懷疑測試爆炸品的片段,片中男子在廁板上點燃橙色粉末後冒煙,期間有男聲稱「得得得」,亦有笑聲傳出。首被告何卓為指,不記得片中的男聲和笑聲屬誰,惟肯定聲音不是自己,而片中人都不是自己,又指當日是由名為「華御結」的人測試爆炸品。
控方另展示涉案 TG 群組在明愛醫院爆炸案當天的訊息,顯示何稱「不如入去點着佢算」、「會唔會因為接收太遠」,控方指何參與該案,何不同意,又稱估計次被告和第三被告有參與。案件周五續。
第 106 天審訊| 控方引語音訊息、CCTV片反駁首被告早前供詞 指控重組作證供
2020 年初,明愛醫院、羅湖港鐵車廂被發現有爆炸品,Telegram 頻道「九十二籤」事後承認責任。7 人被控《反恐條例》罪名,餘下 1 人被控以「企圖製造炸藥」罪。8 人不認罪,周二(27 日)於高院踏入第 106 天審訊。
首被告何卓為早前供稱,一部涉案的 Samsung 手機在羅湖站爆炸案發生當天,是由他人持有,控方引 TG 語音訊息,指男聲是何,手機一直是他持有。何不同意。何另供稱於 2020 年 3 月 5 日下午離開宏創坊,至翌日凌晨才返回。控方播 CCTV 片段,顯示他當晚與次被告返回單位。
何庭上投訴,稱這是他 5 年來首次看到該些呈堂截圖,控方反駁稱「一早畀晒你哋」。何同意辯方收到片段,但稱他從沒看過,又指證供錯誤是因控方提供錯誤文件。控方則指首被告是「重組作證供」,何不同意。案件周三續。
第 105 天審訊|首被告盤問下自稱「塘邊鶴」 在TG群組評論、阻成員「自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