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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指收款資助「仔女」認洗黑錢 女被告判240小時社會服務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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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TG討論「大屠殺」警員及支持防疫者 4男判囚16至38月 官指言論反政府

涉TG討論「大屠殺」警員及支持防疫者 4男認串謀傷人及煽動等 判囚16至3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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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TG討論屠殺警員等 學生「串謀有意圖傷人」無罪 官指沒協議傷人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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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歲男擬否認煽惑襲警、破壞社區檢測中心 2024年11月開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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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TG討論「大屠殺」警員及支持防疫政策人士 17歲學生否認「串謀有意圖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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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TG討論「大屠殺」警員及支持防疫者 4男認串謀傷人及煽動等罪 還押候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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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生認TG煽惑縱火囚2年 求情指患過度活躍症 官稱一般判囚4年起、已下調量刑

男生認TG煽惑縱火囚2年 求情指患過度活躍症 官稱一般判囚4年起、已下調量刑
21 歲男學生被指於 2020 年,分別透過兩個 Telegram 群組發表煽惑縱火的言論,事隔兩年後被起訴。他周一(31 日)在區域法院承認兩項「煽惑他人縱火罪」,案情指被告於 2 個 Telegram 公開群組內留言,曾與其他人討論使用槍械和汽油彈,包括「用好汽油彈先用真槍」、「我哋掟火魔,最多都係用布袋彈……用槍真係一次性」等,又建議使用「火魔」及磚頭等。

辯方求情指,被告自幼患過度活躍症,2019 年社會事件令病情惡化,因熱愛香港和對民主制度有執著,誤以為使用暴力可達到心中理想,現時已明白訴諸錯誤方法。法官姚勳智判刑時指,被告並非群組管理員及不涉大量留言,考慮其背景等因素後已下調量刑,終判囚 2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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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人被指TG發殺警言論 被控串謀傷人、煽動等罪 3人擬認罪

5人被指TG發殺警言論 被控串謀傷人、煽動等罪 3人擬認罪
2022 年 5 月,5 名男女被指於 Telegram 群組發布仇恨政府與殺警言論,並討論如何製造炸彈和武器,被控串謀傷人、煽動等罪。除了 16 歲女被告獲准保釋,其餘 4 男已還押逾一年。

案件周二(13 日)在區域法院再訊,19 歲男被告表示打算認罪,法官郭偉健將其案件排期至 12 月 6 日,屆時與早前擬認罪的 2 名被告一同答辯。

16 歲張姓女生擬不認罪,案件排期至 12 月 11 日開審,預料審期 3 日,被告續准保釋;餘下一名男被告則未有答辯意向,押至 7 月 18 日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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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一刺警|女生認翌日發表煽惑襲警言論 還押7.19判刑

七一刺警|女生認翌日發表煽惑襲警言論 還押7.19判刑
2021 年銅鑼灣七一刺警案後,兩男一女被指在網上發表煽惑傷害警員言論,其中現 22 歲女學生周一(5 日)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傷人」罪。

案情指,被告涉在 facebook、Instagram 及 Telegram 發表陳述,包括「其實71 101係殺狗好日子」、「本人乃恐怖分子 支持以最暴力行動 以示革命之心」、「如果香港有 M82 就好 M24 都好」等。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現時休學中,承認自己一時衝動犯案,現深感後悔。辯方又指,涉案訊息沒有引起太多人回應。惟法官謝沈智慧指,案例指出這不屬減刑因素。控方則透露,被告另涉一宗藐視法庭案,她早前認罪,判監 21 日、緩刑一年。法官謝沈智慧押後本案至 7 月 19 日判刑,被告期間還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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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認違「起底」禁令分享警資料 囚21日緩刑一年 官指案件延誤或削法庭執行命令能力

女子認違「起底」禁令分享警資料 囚21日緩刑一年 官指案件延誤或削法庭執行命令能力
20 歲女學生被指在 2020 年 9 月 7 日,在 Facebook 分享載有警員及其家人個人資料的 Telegram 帖文,配上文字「記住唔好 share 出去呀」,涉違反高等法院頒下有關「起底」的臨時禁制令。她於案件開審前承認藐視法庭,法官高浩文周三(12 日)在高等法院判被告監禁 21 天、緩刑一年,另下令女生須向律政司支付 3 萬元訟費。

法官周五(14 日)頒下判詞解釋判刑理由,指本案有延誤,近乎必然削弱法庭執行命令的能力,事隔數年才執法或會被視為不必要,故此有需要將延誤納入判刑考慮。法官又強調,服從法庭命令是法治的根本原則,訂立「藐視法庭」條例是要防止干擾司法制度,非為保護法官尊嚴。

法官同意律政司一方指,被告於帖文附上「記住唔好 share 出去呀」字眼,是試圖鼓勵他人分享警員個人資料,違反禁令,屬加刑因素;考慮被告於案發翌日刪除帖文,其承受的壓力和案件存有延誤等作減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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