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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聯會拒交資料案|國安警司:支聯會收「國際政治組織」數以萬計款項 鄒盤問下確認為 2 萬元

支聯會拒交資料案|國安警司:支聯會收「國際政治組織」數以萬計款項 鄒盤問下確認為 2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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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聯會被指拒按警方國安處要求提交資料案,前副主席鄒幸彤、常委鄧岳君及徐漢光否認控罪受審。繼主任裁判官羅德泉今早(29 日)裁定控方現階段披露的資料,足以讓被告獲公平審訊,控方重新傳召負責調查支聯會的國安處署理高級警司洪毅出庭,並根據部分內容被遮蔽的調查報告作供。

洪毅一度供稱,根據警方獲得的帳目,支聯會曾收取一個國際政治組織(代號為「組織 4」)「數以萬港元計款項(tens of thousands of Hong Kong dollars)」,並指「組織 4」的宗旨與支聯會行動綱領相似,有理由相信支聯會部分活動是為了促進「組織 4」的利益。

鄒幸彤盤問時指出,調查報告指控支聯會為「組織 4」的「外國代理人」,又稱支聯會接受「組織 4」的「直接資助」(directly funded by organization 4),事實上支聯會僅於 2018 年 12 月 22 日曾接受「組織 4」一次共 2 萬港元的款項。洪毅確認鄒所言為事實。

今日為原擬的最後審訊日,惟案件仍未完成傳召證人,押後至下月 26 日續審。
控方:辯方提問屬「公眾利益豁免權」保護範圍

鄒幸彤下午提出支聯會收取「組織 4」的款項實際上只有 2 萬元時,主控周天行一度提出反對,指相關提問屬「公眾利益豁免權」(PII)保護的範圍,警方有權拒絕回答問題。鄒幸彤反駁,若控方證人有權指控支聯會收取「數以萬計港元」,控方不能阻止辯方質疑有關說法,否則是對辯方不公。代表徐漢光的資深大律師戴啟思亦表示,如果控方認為 PII 獲得保障比較重要,應認真考慮是否繼續聆訊。

控辯雙方在證人避席下爭論逾半小時,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最終裁定,即使文件受 PII 保護,相關限制並不能阻止辯方就有關內容盤問,鄒幸彤有權作出盤問,證人亦必須回答。

洪毅在盤問下最終確認,其供詞指支聯會收取「組織 4」「數以萬港元計款項」,實際上是指收取了 2 萬元。

與支聯會相關組織 庭上均以代號引述

辯方早前爭議控方引用的調查報告,以「公眾利益豁免權」為由大幅度隱去內容,有礙辯方作出盤問,控方最終進一步向辯方披露 15 項資料,獲主任裁判官羅德泉裁定已足夠讓被告獲公平審訊。

鑑於部分調查報告內容獲重新披露,負責調查支聯會的國安處署理高級警司洪毅再被傳召作供,由於大部分內容仍受 PII 保護,主控周天行及證人談及被指與支聯會有關的組織及人士時,都以代號引述,未有披露具體組織名稱或身分。

控方:「組織 2」為外國政治組織 與「組織 3」及支聯會曾聯署

洪毅在控方主問下披露,調查報告提到支聯會與 6 個組織有關聯。根據警方調查,其中「組織 2」是一個「跨國界」或「外國政治組織」,在香港設有分部,曾在香港舉辦包括研討會(seminars)及工作坊(workshops)等活動,並有一名代號「人物 2」的人士同時擔任「組織2」及支聯會的董事。

洪另提到「組織 3」曾與「組織 2」及支聯會聯合舉辦遊行,遊行至中聯辦抗議中國政府,並曾共同發起聯署抗議中國政府「打壓爭取民主、公義和法治的人士」。「組織 3」亦曾在支聯會刊物《港支聯通訊》發表文章。

控方:「組織 4」旨在推動中國民主化

洪毅供稱,「組織 4」是一個「國際政治組織」,根據其網頁資料,組織旨在推動中國民主化、「重建民主中國(rebuild democratic China)」、結束一黨統治等,並提出具體步騶包括「廢除一國兩制」等。

控方:「組織 5」向支聯會相關人士付訂金

至於「組織 5」, 洪毅指其組織網頁顯示,其願景為「與公民社會、組織及亞洲的民主推動著一同工作(works among civil society, organizations, and democracy advocates in Asia)」,又指有一名與支聯會「相關(related)」的人士曾收取「組織 5」支付的訂金,惟未有在庭上披露該名人士身分或具體金額。

控方:「組織 6」向 3 組織撥款過百萬港元

洪毅又提到,「組織 6」旨在「鼓勵與美國國家利益及廣泛關懷相符的民主發展(encourage the establishment of democratic development in the manner consistent both with the broad concerns of the United States national interest)」,資料顯示該組織曾分別向「組織 2」、「組織 3」及「組織 5」各發出合共過百萬港元資助。

洪毅又供稱,調查結果顯示,有一名代號「人物 1」的人士,曾向支聯會支付「數以十萬元港元(hundreds of thousands of HK dollars)」,而該名人士正被警方通緝。惟未有披露具體金額、該名人士身分或因何事被通緝。洪毅指,調查顯示支聯會收取「人物 1」款項後,將一部分超過十萬元的款項支付予「組織 2」。

國安警司確認曾向 10 銀行發搜查令

洪毅在鄒幸彤盤問下確認,國安處自 2021 年初開始調查支聯會,並在 2021 年 3 月至 6 月期間向 10 間本地銀行、宏利、及支聯會的核數師發出搜查令及交出資料令,以調查支聯會帳目資料。

今日為原擬的最後審訊日,惟案件仍未完成傳召證人。裁判官羅德泉下令案件押後至下月 26 日續審,預料屆時將由鄒幸彤繼續盤問洪毅。

WKCC 3633/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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