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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場三跑工程貪污案 62歲工頭願轉為控方證人 押後9.5判刑

機場三跑工程貪污案 62歲工頭願轉為控方證人 押後9.5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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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場三跑工程 2021 年初被揭有建築分判商工頭,涉向工人索取及收受非法回佣。一名 62 歲工頭早前承認一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原定周二(11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

被告沒有律師代表自行應訊,控方申請押後判刑,指被告早前表示願意指證本案主謀,即另一名鄧姓工頭,並已記錄供詞,若鄧不認罪,可作供協助調查。控方指,鄧的案件已轉介區域法院並將進行答辯,希望本案待鄧答辯後再判刑。

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押後案件至 9 月 5 日判刑,被告獲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工頭認串謀向工人收賄款約 23 萬元

案情指,被告廖賢民( 62 歲,前工頭)經另一名鄧姓工頭介紹,於 2020 年 8 月獲德鑄僱用為機場第三跑道工地一組索具裝配工人的「工頭」,他其後介紹 29 名索具裝配工人到該項目工地工作。鄧要求廖向每名工人收取每個工作天 80 至 100 港元的回佣。

在 2020 年 9 月至 2021 年 3 月期間,被告應鄧指示,先後向 29 名索具裝配工人收取賄款共約 23 萬元。2020 年 11 月起,被告按 2 人協議,保留當中約 15,500 元,其餘則全部交給鄧。

涉案主謀工頭鄧國梁( 48 歲,前工頭)被控 3 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及一項串謀作出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涉及向木工、雜工、索具裝配工人及電工收受賄款,鄧的案件將轉介至區域法院處理。

WKCC1064/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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