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居於深圳的家長,涉嫌以一萬元賄賂中學助理校長,對方拒絕接受並匯報事件。廉署接報調查後,二人涉嫌刪除相關電話訊息,被起訴妨礙司法公正罪。家長早前認罪,案件周三(31 日)在屯門裁判法院再訊。
控方透露,家長將於兩周內與廉署錄口供指證助理校長,並關注其口供對案件有否幫助;若助理校長不認罪受審,家長將擔任控方證人。控方申請案件押至明年 2 月 12 日再訊,與助理校長的答辯一併處理,獲裁判官覃有方接納。辯方關注,家長留港費用昂貴,盼盡早結案返回內地。
【影片】蔡天鳳碎屍案 蔡母張燕花五天供詞整合 蔡與鄺家如何鬧翻?辯方指出甚麼相反案情?
蔡天鳳案的首名控方證人、蔡母張燕花經過 5 天完成作供,她在控方主問下供述女兒與鄺港智相識、結婚,她當鄺「半個仔」,又指與鄺家會一同外遊,關係良好,但雙方關係因蔡提出賣樓而急速惡化。 辯方盤問時多角度質疑,例如從張燕花稱記錯與丈夫聯名持有物業一事,指她杜撰供詞,又提出與控方相反的案情,例如指張有賭債,故女兒不借她名,反而借鄺球名買樓;又指鄺球其實有付一半錢買樓、鄺港智曾替張還賭債等。 《法庭線》整合張燕花的 5 天供詞重點,讓讀者了解這名重要證人在庭上的證詞,以及在控辯提問下的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