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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場三跑工頭擬認向工人索回佣 官拒納認罪 指求情陳詞與控罪不符

機場三跑工頭擬認向工人索回佣 官拒納認罪 指求情陳詞與控罪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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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場三跑道系統項目中兩名分判商前工頭,涉嫌從 5 名紮鐵工人收受非法回佣共約 10 萬元,以協助對方繼續獲該分判商聘用。廉署起訴兩人共 5 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案件周二(18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堂。

上次提訊時,裁判官指辯方為擬認罪首被告求情提及,涉案款項為購買員工福利用品的金錢,而首被告未獲益,認為與控罪所指不同。辯方周二呈上修訂後的陳詞,官閱後指內容「換湯不換藥」。

辯方又指,被告承認私吞金錢,但以為款項是她的工資。官再指,該說法應為辯護理由而非求情,拒接納首被告認罪,促辯方再索取指示,押後案件至 8 月 23 日再訊。官向辯方律師指,應小心處理,不應為解決事情而不斷調校案情。
辯方呈經修訂求情陳詞
官指「換湯不換藥」

首被告徐二高擬承認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主任裁判官羅德泉上次提訊時,關注辯方求情指,涉案金額是工人交予工頭,用作購買工作物資及員工休息室用品的金錢,而首被告從中未獲任何實際利益,認為與控方所指被告瞞騙公司向工人收取回佣的表述不同。

辯方周二(18 日)呈上修訂後的陳詞,官閱後再指出內容「換湯不換藥」,指陳詞仍然提及涉及金額是用作員工福利。

辯方:被告以為私吞金錢為工資
官指屬辯護理由

辯方庭上另指出,被告以「外援」形式工作,沒有正式酬勞,又不熟悉法律,她承認私吞了金錢,但以為款項是她的工資,稱望官接納以上求情陳詞。

官質疑,若然被告認為涉案金錢為薪酬,並非利益,「就根本唔應該認罪」,因上述說法是辯護理由,而不是承認收受利益的求情說話。官指「今日無可能接受你認罪」,著辯方律師再索取答辯指示,「搞清楚件事先」。

官提醒辯方律師,如當事人指示希望更改涉案案情,而修改的內容與原本有很大分歧,就應小心處理,因作為律師,專業操守很重要。他又指,不應為解決事情而不斷調校案情,促辯方律師在下次上庭時必定要處理好。案件將押後至 8 月 23 日再訊。

控罪:兩工頭涉收取非法回佣
合共約 10 萬元

兩名被告為徐二高(47 歲)及郭天保(42 歲),同為德鑄工程有限公司前紮鐵工「工頭」,二人同被控 5 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控罪指,兩人於 2020 年 8 月 21 日至 2021 年 4 月 14 日期間,分別串謀張遠航、方宪儒、陳佛儿、張雲峰及鄺永泉,從他們接受五筆非法回佣合共約 10 萬元,每筆由約 3,900 元至約 3.3 萬元不等,以協助上述 5 名工人繼續受僱於德鑄。

次被告早前認 4 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另一罪則存檔法庭,同樣押後處理。

WKCC1697/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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