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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場三跑兩工頭認向工人索回佣判囚5月 官拒納被告求情指對法律無知

機場三跑兩工頭認向工人索回佣判囚5月 官拒納被告求情指對法律無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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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泰3前員工串謀受賄判囚5至6個月 官指國泰損失似有誇大、控方混淆概念

國泰3前員工串謀受賄判囚5至6個月 官指國泰損失似有誇大、控方混淆概念

國泰航空 3 名前員工,被指於 2018 至 2019 年間,收受賄款逾 9.8 萬港元,協助一名女子及其友人,以員工優惠價購買 75 程機票,致國泰損失逾 116 萬港元。其中前艙務長開審前認罪,並轉為控方證人,另兩人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

3 人周四(7 日)被判囚 5 至 6 個月。區院法官郭啟安引述案例指,貪污會傷害到香港金融中心的核心價值,但關注國泰蒙受的損失不及控方所稱的多,又指涉案「Companion Travel Scheme」機票計劃,不確保持票人一定可以上機,而涉案機票原先屬賣不出,故嚴重性相對案例輕。

官又指,認為控方混淆實際經濟損失的概念,一度反問控方,本案是否適宜被轉介至區院審理,因損失似乎有所誇大;控方最後答稱轉介決定已考慮多重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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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場三跑工頭擬認向工人索回佣 官拒納認罪 指求情陳詞與控罪不符

機場三跑工頭擬認向工人索回佣 官拒納認罪 指求情陳詞與控罪不符
機場三跑道系統項目中兩名分判商前工頭,涉嫌從 5 名紮鐵工人收受非法回佣共約 10 萬元,以協助對方繼續獲該分判商聘用。廉署起訴兩人共 5 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案件周二(18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堂。

上次提訊時,裁判官指辯方為擬認罪首被告求情提及,涉案款項為購買員工福利用品的金錢,而首被告未獲益,認為與控罪所指不同。辯方周二呈上修訂後的陳詞,官閱後指內容「換湯不換藥」。

辯方又指,被告承認私吞金錢,但以為款項是她的工資。官再指,該說法應為辯護理由而非求情,拒接納首被告認罪,促辯方再索取指示,押後案件至 8 月 23 日再訊。官向辯方律師指,應小心處理,不應為解決事情而不斷調校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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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場三跑工程貪污案 62歲工頭願轉為控方證人 押後9.5判刑

機場三跑工程貪污案 62歲工頭願轉為控方證人 押後9.5判刑
機場三跑工程 2021 年初被揭有建築分判商工頭,涉向工人索取及收受非法回佣。一名 62 歲工頭早前承認一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原定周二(11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

被告沒有律師代表自行應訊,控方申請押後判刑,指被告早前表示願意指證本案主謀,即另一名鄧姓工頭,並已記錄供詞,若鄧不認罪,可作供協助調查。控方指,鄧的案件已轉介區域法院並將進行答辯,希望本案待鄧答辯後再判刑。

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押後案件至 9 月 5 日判刑,被告獲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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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泰2前員工涉串謀受賄 協助他人買員工優惠機票 罪成9.7判刑

國泰2前員工涉串謀受賄 協助他人買員工優惠機票 罪成9.7判刑
國泰航空 3 名前員工,被指於 2018 至 2019 年間,收受賄款逾 9.8 萬港元,協助一名女子及其友人,以員工優惠價購買 75 程機票,導致國泰損失逾 116 萬港元。3 人被控 4 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其中 34 歲前艙務長開審前認罪,轉為控方證人。餘下 2 人周五(30 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罪成,押後至 9 月 7 日求情及判刑。

法官郭啟安指,從相關對話及轉帳紀錄可見,2 名被告與涉案女子達成共識,分別以 3500 及 5000 元美金,出售其員工提名額,不難發現他們之間存在共謀協議。法官續指,被告辯稱只是收取代購免稅品的費用,又聲稱與該女子的友人相戀,認為其邊作供邊砌詞,說法牽強,拒絕接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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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場三跑工程貪污案 工頭涉收18萬賄款判囚16月 

機場三跑工程貪污案 工頭涉收18萬賄款判囚16月 
機場三跑工程 2021 年初被揭有建築分判商工頭,向工人索取及收受非法回佣,同案兩名工人早前判囚 3 及 4 個月。涉案工頭早前承認 16 項控罪,還押至周五( 23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囚 16 個月。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有悔意,明白所犯錯誤,希望能早日出獄照顧患癌妻子。裁判官李志豪表示,被告利用權力身分剝削工人辛勤所得薪金,案情嚴重,如不遏止這類行為,「會係建築業行業悲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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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場三跑工程貪污案 兩工頭涉向工人索回佣 官指擬認罪被告求情與控罪不符

機場三跑工程貪污案 兩工頭涉向工人索回佣 官指擬認罪被告求情與控罪不符
機場三跑道系統項目中兩名分判商前工頭,涉嫌從 5 名紮鐵工人收受非法回佣共約10萬元,以協助對方繼續獲該分判商聘用。廉署起訴兩人共 5 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案件周一(19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堂。

首被告擬認罪,裁判官關注辯方求情指案件涉及金額是工人交予工頭,用作購買工作物資及員工休息室用品的金錢,而首被告從中未獲任何實際利益,認為與控方所指被告瞞騙公司向工人收取回佣的表述不同,促辯方釐清,否則不會接納求情。

官押後至 7 月 17 日再訊,讓辯方進一步索取答辯意見以及與控方磋商。另一被告認 4 罪,另一罪則存檔法庭,同樣押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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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場三跑工程貪污案 分判商前員工收4500元賄款判囚6月 官斥違反僱主信任

機場三跑工程貪污案 分判商前員工收4500元賄款判囚6月 官斥違反僱主信任
機場三跑工程 2021 年初被揭有建築分判商工頭,涉向工人索取及收受非法回佣,以協助對方獲分判商聘用,涉款 4,500 元。其中一名 47 歲工人早前受審後被裁定 3 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罪成,還押至周二(30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

裁判官施祖堯判刑時斥,被告的行為違反僱主對他的信任,必須判處阻嚇性刑罰,終就 3 罪判監 6 個月。另裁判官早前裁定被告罪成後,頒令被告須向公司歸還涉案的賄款 4,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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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場三跑工程貪污案 工頭涉收受非法回佣認16罪 官指面對「唔係短期嘅監禁」

機場三跑工程貪污案 工頭涉收受非法回佣認16罪 官指面對「唔係短期嘅監禁」
機場三跑工程 2021 年初被揭有建築分判商工頭,涉向工人索取及收受非法回佣。其中一名 31 歲工頭和五旬工人早前認罪,獲保釋至周一(29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

工頭承認 16 項控罪,裁判官李志豪指涉款逾 18 萬元,屬「對其他工人嘅剝削」,又指涉多項罪行,面對「唔係一個短期嘅監禁」。辯方求情指,被告「知道工人賺嘅係辛苦錢,心裏面非常之過意唔去」,並展示他平日買水慰勞工人的單據。

至於承認一罪的工人,辯方稱非主謀,「基本聽佢(工頭)嘅指示,要做乜就做乜」,僅「左手交右手」、無任何得益。裁判官決定先索背景報告,兩人須分別還押至 6 月 23 日 和 6 月 9 日再作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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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場三跑工程貪污案 建築工人涉收非法回佣 「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成候判

機場三跑工程貪污案 建築工人涉收非法回佣 「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成候判
機場三跑工程 2021 年初被揭有建築分判商「工頭」,涉向工人索取及收受非法回佣。其中一名建築工人否認兩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周四(25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

裁判官李志豪指,兩名地盤工人供稱案發時因擔心被解僱,而應「工頭」和被告要求,支付共逾 6 萬元回佣。辯方質疑兩人憂慮僅屬臆測,裁判官則認為,兩人不會無謂地支付辛苦賺來的一部分工資,「工頭」亦不會派遣「不知就裡」的人收取回佣,認為唯一推斷是被告與「工頭」同屬一伙,裁定他罪名成立。

辯方求情指,被告須照顧女兒和年長父母,面對龐大經濟壓力下犯案。裁判官明言,同類案件均會判處即時監禁,下令為被告索取背景報告,還押至 6 月 9 日判刑。「工頭」早前已承認 16 項控罪,押後至 5 月 29 日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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