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訴一名香港國際機場二號客運大樓擴建工程分判商,指他涉嫌向 21 名外勞收賄共逾 100 萬元,以協助工人受僱。案件周四(26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被告暫無需答辯,控方指案件會轉介到區域法院處理。案件押後 12 星期至 9 月 18 號再訊。被告准續以現有條件保釋。
被告由大律師邱治瑋代表。控方指案件會轉介到區域法院處理。控辯雙方於開庭前達成共識,案件將押後 12 星期至 9 月 18 日,以供準備文件。
根據廉署早前發出的新聞稿,指經調查發現,被告涉嫌透過外勞「工頭」,向本身日薪為 1,350 元的工人表示,其實際日薪為 780 元至 1,150 元,並要求工人把合約日薪,與實際日薪的差額退還,涉款共逾 100 萬元。
被告陳善泰(62 歲,報稱董事),被控一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違反香港法例第201章《防止賄賂條例》第9(1)(a)、12(1)及12A(1)條和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 159A及159C條。控罪指陳善泰涉嫌於2024年1月至10月期間,與一名外勞「工頭」串謀從21名輸入勞工收取賄款,以協助該等工人受僱和繼續受僱。

「工頭」被控「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
判囚 4 個半月
此外,同一工程下,一名經「建造業輸入勞工計劃」來港工作的內地外勞「工頭」,被指協助他人向其他多名外勞收取回佣。該「工頭」早前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一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被判囚 4 個半月。
WKCC1715/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