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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因研訊|菲傭猝死僱主家中 中介公司稱不知死者出事故沒紀錄 官斥本末倒置

死因研訊|菲傭猝死僱主家中 中介公司稱不知死者出事故沒紀錄 官斥本末倒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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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46 歲菲傭受僱數個月期間,疑經常工作至深夜及遭女僱主虐待。她辭職後被發現在房間昏迷,送院不治,周四(9 日)踏入第二日死因研訊。「大眾通女傭中心」老闆李偉康供稱,公司沒有死者檔案、驗身報告等資料的正、副本,「我當時唔會知道工人出呢件事,冇每一個步驟都做紀錄」。

裁判官何俊堯斥他本末倒置,「唔係因為出咗事先要紀錄,呢個係你自己同稅局嘅責任」,又揚言會跟進相關事宜,「唔會隨便喺呢個法庭放過人」。

另外,李偉康供稱,死者曾投訴工作辛苦,「成日唔開心」,請辭後曾遭僱主責罵,又在庭上一度激動指「我今日上庭受嘅委屈係好大⋯當咗我係僱主,話我害死個工人」。他認為,現行制度未能完全處理勞資糾紛,「由得外傭自生自滅」,希望政府設立特定部門處理相關問題。

案件原由死因裁判官何俊堯、兩男三女陪審團共同處理,惟一名陪審員昨日快速測試呈陽性,未有開庭。該陪審員今早收到衞生署隔離令,案件最終在兩男兩女陪審團出席下繼續研訊。

女僱主供稱滿意死者工作表現

涉案女僱主黃勝榕及其丈夫許順彬,已於今年 2 月移民,不會出庭作供,研訊主任今日讀出兩人供詞。黃勝榕供稱,一家四口於 2015 年起居於美孚新邨,其後通過「大眾通女傭中心」聘用死者。她由 2016 年 12 月 14 日起開始工作,為期 2 年,月薪為 4,210 元。黃指死者的驗身報告正常,但入職不久便持續咳嗽逾一星期,死者曾解釋是天氣問題,黃擔心死者患有肺病,曾陪她看診但無異樣。

黃指於 2017 年 4 月 4 日,死者煮早餐後留家,黃曾到其房間,提醒對方當日是公眾假期,躺在上格床的死者,背向門口向她揮手。早上 11 時,黃的丈夫敲門不獲回應,兩人入房後發現死者沒有反應,遂報警求助。黃表示死者生前精神情況正常,亦滿意其工作表現。許順彬則供稱,自己長期在內地工作,形容死者安靜,從未聽聞她有任何不適,兩人亦沒有爭執。

中介公司稱無文件紀錄 官:要保留最少 7 年

「大眾通女傭中心」老闆李偉康供稱,2016 年為僱主黃勝榕聘請死者,合約除了列明一般工作事項,亦包括洗車及指明沒有固定放假。李指上述工作內容得到死者同意,惟事隔太久,沒有協商紀錄。

裁判官指根據《稅務條例》,業務文件需要保留最少 7 年,「你要保留㗎喎,否則犯法㗎喎?」在裁判官追問下,李稱外傭檔案、驗身報告均沒有存檔,同意「有啲唔啱」。裁判官再稱:「唔係有啲唔啱,(沒有紀錄)係好嚴重嘅事,你作供完我再安排跟進。」

官提醒證人慎言 稱「會查落去」

李續指,因更換電腦而失去部分紀錄,裁判官要求李交出購買電腦收據,李稱電腦是由他人贈送。裁判官聞言提醒:「你諗清楚,因為我會查落去,你亂咁講,我哋查到唔係咁,係好大件事⋯⋯我唔會隨便喺呢個法庭放過人。」李表示不記得詳情,又稱沒有合約郵遞證明,及與菲律賓公司的通訊紀錄正、副本,承認是自己疏忽。

死者於 2016 年 12 月來港,李隨即帶她驗身,又指除非外傭健康有問題,否則李不會紀錄及確認內容,驗身報告亦會直接交給僱主。研訊主任質疑,李錄口供時曾稱死者驗身報告顯示正常,「你冇睇過驗身報告,憑咩講正常?」李狀甚不滿,「咁我應該點答呢?我當時唔會知道工人出呢件事,冇每一個步驟都做紀錄⋯⋯」

官斥有事才紀錄「本末倒置」

裁判官聞言反駁:「你咁樣本末倒置,唔係因為出咗事先要紀錄,呢個係你自己同稅局嘅責任 ,工人嘅事你都應該要有紀錄。」李最終稱只有紀錄外傭護照、機票及驗身日期,沒有紀錄上班日期,「客人即刻接佢,收到佢驗身報告,件事就完咗㗎啦。」

死者 QUINTO, Leonita Arcillas 在 2016 年 12 月透過大眾通女傭中心,受聘於女僱主黃勝榕,並隨僱主居於美孚新邨。翌年 1 月起,死者先後向胞妹及外僱中介公司投訴,並在同年 3 月 19 日辭職,惟在 4 月 4 日被發現昏迷,送院不治,終年 46 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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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DI 663/2017(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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