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 11 月 19 日中大畢業禮,逾百人在校內遊行,有人展示港獨橫額及叫喊口號。事後兩人被控串謀發表煽動文字罪,當中 17 歲男生獲批保釋,期間不得使用社交媒體應用程式。案件今日(19 日)在區域法院再訊,男生申請使用 WhatsApp 作學術交流,律政司不反對,法官郭偉健批准申請,並將案件押至 7 月 26 日再訊,另一被告 19 歲男生繼續還押。
次被告沈嘉瀚今在庭上指已申請法援,但今日將自行申請更改保釋條件,望法庭批准使用 WhatsApp 與學校作學術交流。控方表示不反對,最終獲法官郭偉健批准。
但法官重申,更改保釋條件後,被告除了在一部 iPhone XR 可使用 WhatsApp 與學校聯絡,其他電子裝置都不得管有任何社交媒體應用程式。被告亦要繼續遵守其他條件,包括不得作出任何危害國安的行為或言論、不得參與任何組織的任何職位。
兩名被告依次為唐綽謙(19 歲,報稱無業)及沈嘉瀚(17 歲,職業訓練局職專文憑(健體及運動)學生)。兩人被控一項串謀發表煽動文字罪,指他們於 2020 年 11 月 19 日,在中文大學串謀與其他人發表煽動文字,具意圖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或香港特區或激起對其離叛、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定的事項;及/或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DCCC 353/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