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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中大遊行被控煽動 男生獲准放寬保釋條件  WhatsApp 限作學術交流擴至課外活動

涉中大遊行被控煽動 男生獲准放寬保釋條件  WhatsApp 限作學術交流擴至課外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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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 11 月 19 日中大畢業禮,逾百人在校內遊行,有人展示港獨橫額及叫喊口號。事後兩人被控串謀發表煽動文字罪,當中 17 歲男學生獲批保釋,期間不得使用社交媒體應用程式;19 歲男生則須還押。案件周二(26 日)在區域法院再訊。

17 歲男生上次自行應訊,申請使用 WhatsApp 作學術交流獲批。他是日獲律師代表,再申請更改保釋條件,亦獲法官郭偉健批准,將使用 WhatsApp 用途擴闊至課外活動,但須保留所有對話供警方隨時檢查。至於 19 歲男生的保釋申請則被拒,案件應辯方要求押後 9 月 29 日再訊。
涉案片段達 500 gb

辯方申請押後案件,指收到控方新文件,及接近 500 gb 的錄像片段,需時查閱,獲法官批准。另 17 歲被告沈嘉瀚,在律師代表下申請更改保釋條件,獲法官批准。新條件下,被告繼續不得管有電子裝置或社交媒體,但可在一部 iPhone XR 安裝 WhatsApp 作學術交流及課外活動溝通用;另宵禁令時間亦獲准更改,其餘條件不變。

至於 19 歲被告提出保釋申請則被拒,須還押候訊。

兩名被告依次為唐綽謙(19 歲,報稱無業)及沈嘉瀚(17 歲,職業訓練局職專文憑(健體及運動)學生)。兩人被控一項串謀發表煽動文字罪,指他們於 2020 年 11 月 19 日,在中文大學串謀與其他人發表煽動文字,具意圖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或香港特區或激起對其離叛、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定的事項;及/或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DCCC 353/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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