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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冒內地官員指示民建聯劉國勳轉帳換職位 33 歲男被控洗黑錢罪 9.2 再訊

涉冒內地官員指示民建聯劉國勳轉帳換職位 33 歲男被控洗黑錢罪 9.2 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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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歲運輸工被指 2022 年 2 月冒認內地官員,致電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劉國勳,指示他轉帳 50 萬港元到指定戶口換取職位。警方調查後,控告運輸工兩項洗黑錢罪,涉款 78 萬元。

案件周五(10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再提堂。主任裁判官嚴舜儀應控方要求,押後至 9 月 2 日再訊,待警方繼續調查。被告早前違反擔保條件,被撤銷保釋,周五再申請保釋,被裁判官拒絕。被告放棄 8 日保釋覆核權,還押候訊。
被告違擔保條件須還押

控方周五申請押後案件至 9 月 2 日再訊,指尚餘兩間銀行未取得資料,故申請押後,強調若調查提早結束,會盡早提交資料予律政司諮詢意見。申請獲裁判官批准。

被告原先准以 5,000 元保釋,但須每日赴警署報到及不得離港。他其後被指違反保釋條件,被撤銷擔保,還押懲教看管。被告周五再申請保釋,控方反對,裁判官聽取雙方陳詞後,拒絕被告申請。被告放棄 8 日覆核權。裁判官考慮被告妻子有身孕,在被告同意下轉介個案予感化官,為其家人提供協助。

被告吳進淋(33 歲,運輸工)被控兩項「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罪」。控罪指他在 2022 年 2 月 4 日,在香港,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處理 2 筆財產,即其名下的南洋商業銀行戶口合共 68 萬港元,及理慧銀行有限公司戶口合共 10 萬港元款項,其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間接代表任何人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而仍處理上述財產。

劉國早前接訊息 對方自稱「中聯辦傳話人」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劉國勳早前指,2022 年 3 月 9 日接到不明電話號碼的 WhatsApp 訊息,對方自稱是「中聯辦王秘書長的傳話人」,問他對「常委」一職有沒有興趣,並要求他轉帳 50 萬元到一個戶口作為「服務費」,他其後報警。

ESCC493/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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