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 歲男子被指今年 11 月,在將軍澳的行人隧道,損壞 4 幅屬民建聯西貢將軍澳支部的立法會選舉橫幅,被控一項「刑事損壞」罪,周五(19 日)在觀塘裁判法院首度提堂。署理主任裁判官鍾明新應辯方要求,押後案件至明年 2 月 10 日再訊,以候辯方索取文件及提供法律意見,期間被告准以現金 500 元擔保。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26 歲男子被指今年 11 月,在將軍澳的行人隧道,損壞 4 幅屬民建聯西貢將軍澳支部的立法會選舉橫幅,被控一項「刑事損壞」罪,周五(19 日)在觀塘裁判法院首度提堂。署理主任裁判官鍾明新應辯方要求,押後案件至明年 2 月 10 日再訊,以候辯方索取文件及提供法律意見,期間被告准以現金 500 元擔保。
48 歲印刷公司東主被指 2024 年 7 月,在紅磡土瓜灣道損壞兩幅屬民建聯九龍城支部的橫額,被起訴兩項刑事損壞罪,周一(30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首度提堂。
被告暫毋須答辯,裁判官應控方要求,押後本案至 2025 年 2 月 24 日再訊,以候控方索取法律意見,期間被告准以 1,000 元擔保,條件包括交出旅遊證件、不得離港、不得返回案發地點等。
曾任青年民建聯副主席的元朗區議員施駿興,被指於 2008 在公園非禮一名 11 歲女童,又於 3 年後與當時 13 歲的女童性交。施被控一項非禮及一項與年齡在 16 歲以下的女童非法性交罪,案件周四(17 日)在區院再訊。
施擬不認罪,庭上透露,他已聘請資深大律師抗辯。法官郭偉健把案件押後至 2025 年 3 月 25 日作審前覆核,9 月 15 至 22 日進行 6 天中文審訊,被告續准保釋候審。
31 歲平面設計師被指於 2022 年國慶翌日,在土瓜灣一間小學對開,損壞民建聯的國旗及區旗。被告承認侮辱國旗及侮辱區旗罪,還押至周五(14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囚 18 天。他 6 月底起還押,料短期內刑滿獲釋。 辯方引述被告父親求情指,「全個屋企都好愛國愛港」,被告自小學習普通話、曾到黃埔青少年軍校受訓,從不曾參與 2019 年的社運,家人後悔「冇勸佢飲咁多酒」,強調他過往奉公守法,「今次實屬不幸」,並願意賠償 200 元旗桿費。 裁判官梁雅忻判刑時指,國旗代表國家及其人民,「你侮辱國旗,變相你都係侮辱你自己」、「當其時原本應該開開心心地慶祝一個你自己嘅國家」,儘管案發地人流稀少、「但並非冇人睇到」,被告行為帶來「不良觀感」。
一名 61 歲地盤工人,涉於 2023 年 2 月 7 日,毀壞在黃大仙鳳德邨車閘外欄杆的一張民建聯新年橫額海報,被控 1 項刑事毀壞罪,案件周二(21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辯方指需時索取文件,申請押後答辯,獲裁判官林子康批准。被告以現金 500 元保釋,案件押後至 4 月 4 日再提堂。
警方衝鋒隊今年 10 月 3 日凌晨巡邏土瓜灣上鄉道一帶時,發現一英文小學對開有國旗、區旗被毀,事後起訴 31 歲平面設計師,在國慶翌日損壞屬民建聯財產,周二(22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首度提堂。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劉國勳 2022 年 3 月透過社交媒體表示遇到懷疑騙案,對方自稱「中聯辦中間人」,向劉要求轉賬 50 萬元到指定戶口,以換取「常委」職位,劉沒有轉賬並報警,警方事後拘捕一名 33 歲運輸工。 運輸工被控兩項洗黑錢罪,案件周五(2 日)於東區裁判法院再提堂。控方表示,案件追查有困難,亦不排除加控,申請案件再押後 3 個月至 12 月答辯。 惟辯方律師表示,案件今年 3 月首次提堂,被告亦自 4 月起一直還押,控方現階段才表示不排除加控太遲,要求盡快進行答辯。案件最終押後至 11 月 11 日再提堂,期間被告續還押。
青年民建聯副主席、民建聯屯門支部成員鍾健峰,被指 2019 年在屯門一所學校對面,未經許可掛上宣傳品,被食環署移除。律政司代表食環署 2022 年 5 月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指多次向鍾追討逾 500 元移除費,但對方未有付款,案件周三(22 日)進行簡短提訊。 鍾健峰周三晚回應《法庭線》指,對於被本案感到疑惑,自言從未收過律政司的任何信件,亦理應早已還清有關款項。案件排期於 9 月 28 日再訊。
33 歲運輸工被指 2022 年 2 月冒認內地官員,致電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劉國勳,指示他轉帳 50 萬港元到指定戶口換取職位。警方調查後,控告運輸工兩項洗黑錢罪,涉款 78 萬元。 案件周五(10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再提堂。主任裁判官嚴舜儀應控方要求,押後至 9 月 2 日再訊,待警方繼續調查。被告早前違反擔保條件,被撤銷保釋,周五再申請保釋,被裁判官拒絕。被告放棄 8 日保釋覆核權,還押候訊。
「齊柏林熱狗店」分店店長與女友,被指 2021 年 4 月在石硤尾民建聯街站,把用以懸掛國旗的索帶剪斷,導致五星旗倒下。兩人承認一項刑事毁壞罪,周二( 17 日)被判罰 120 小時社會服務令,另須賠償港幣 1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