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 32 歲警員涉於 2022 年製造虛假口供,再於 2023 年向上級作出虛假陳述,指投訴人不再追究,引致 9 宗案件被終止調查。該警員於 2023 年 8 月被羈押受查,其後被落案起訴「偽造」及「在公職中行為失當」2 罪,案件周五(19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首次提堂。
被告由當值律師代表。控方申請轉介至區院處理,押後至 2 月16 日再訊、待轉介文件,獲署理主任裁判官高偉雄批准。被告准以現金 8,000 元保釋,另不得離開香港及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警方指,被告已被停職。
被告涉多次干預調查過程
被告黃耀聰(32 歲,警員),被控於 2022 年 11月 4 日與 5 日之間,在香港製造虛假文書,即一份日期為 2022 年 11 月 5 日,據稱由周嘉敏作出的口供,但事實上她並沒有作該口供,意圖由被告藉使用該文書,誘使其上司接受該文書為真文書,並因接受該文書為真文書而作出或不作出某些作為。
他再被控於 2023 年 1 月 6 日與 7 月 28 日之間,身為警員,在 9 宗被警方調查的案件過程中,無合理辯解或理由,故意行為不當,不誠實地向上級作出虛假陳述,表示投訴人不再追究上述案件,引致上述案件被終止調查。
控罪書另顯示,被告於 2023 年 8 月被羈押受查。警方回覆《法庭線》查詢指,被告駐守深水埗警區、已被停職。
KCCC170/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