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管工涉於 2022 年至 2023 年期間,連同工地行政主任,擅自更改人臉辨識登記系統,替工人「掃臉」以偽造值勤紀錄,騙取逾 25 萬元工資,8 人被控欺詐罪。5 人早前認罪,餘下 3 名被告周一(9 月 1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認罪。
裁判官朱文瀚下令,將前助理總管工還押,候索取背景報告,另為其他被告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押後至 9 月判刑。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兩名管工涉於 2022 年至 2023 年期間,連同工地行政主任,擅自更改人臉辨識登記系統,替工人「掃臉」以偽造值勤紀錄,騙取逾 25 萬元工資,8 人被控欺詐罪。5 人早前認罪,餘下 3 名被告周一(9 月 1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認罪。
裁判官朱文瀚下令,將前助理總管工還押,候索取背景報告,另為其他被告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押後至 9 月判刑。
一名 32 歲警員涉於 2022 年製造虛假口供,再於 2023 年向上級作出虛假陳述,指投訴人不再追究,引致 9 宗案件被終止調查。該警員於 2023 年 8 月被羈押受查,其後被落案起訴「偽造」及「在公職中行為失當」2 罪,案件周五(19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首次提堂。
被告由當值律師代表。控方申請轉介至區院處理,押後至 2 月16 日再訊、待轉介文件,獲署理主任裁判官高偉雄批准。被告准以現金 8,000 元保釋,另不得離開香港及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警方指,被告已被停職。
一名內地男大學生涉於 2020 年偽造聘書和工作證明,向入境處申請延長工作簽證,經審訊後被裁定偽造、使用虛假文書等罪成。他不服上訴,指在囚時經精神科醫生診斷患精神分裂症,獲高等法院裁定上訴得直,撤銷定罪,案件發還另一裁判官重審。
案件周三(18 日)在沙田裁判法院續審,辯方臨床心理學家指被告患精神分裂,疫情期間獨自一人在港,流離浪蕩致病情反覆,加上被告沒覆診和服藥,推斷他在案發期間精神狀況不佳,影響其決定和解決問題的能力。控方質疑,專家報告涉事實裁斷,超出心理學家範疇。
27 歲男子涉與他人藉冒充八旬婦的孫兒、使用偽造身份證等,向信貸公司成功申請逾 600 萬元按揭貸款;另警方調查發現,被告 6 個戶口涉「洗黑錢」逾 1,500 萬元。該男子周五(22 日)在區院承認 9 項欺詐、洗黑錢等罪。
案情揭露,騙案有多人參與,而被告成功獲批 600 萬元按揭貸款後,向銀行要求提取數百萬元現金,並在提現後被捕;又指被告 6 個銀行帳戶的存入款項,經常短時間內被提取。被告警誡下稱,認識為三合會成員工作的人,而自己獲指派工作。至於八旬婦事主,經警查問下才發現遺失物業業權契據。
暫委法官王興偉判刑時稱,警方適時介入,信貸公司僅損失一萬元,並指被告除認罪扣減外,沒有其他減刑理由,終就 9 罪共判處 42 個月監禁。
49 歲警員在 2018 至 2019 年處理店舖盜竊案及欺詐案時,涉嫌聲稱事主拒錄口供,偽造調查結果,致案件無法追查。
他被控兩項在公職中行為失當罪,現已被停職。案件原訂周二( 6 日)在沙田裁判法院開審,惟其中一名控方證人,警長梅振強的兒子染疫,故他未能如期出庭作供,須擇日再審。
此外,控方不提證供起訴其中一項控罪,換言之不會就此罪向被告舉證,未有解釋原因。暫委裁判官曾宗堯即席宣布撤銷控罪。
43 歲友邦保險代理、一名保單受保人及一名男子,被指向友邦保險訛稱受保人患癌以騙取危疾索償,3 人同被控兩項詐騙罪。代理另被控 4 項串謀詐騙罪及 3 項偽造罪,指他涉以同樣手法,夥不同人騙取友邦保險危疾及醫療索償,又為另一受保人偽造患病文件。 案件周二(14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首度提堂,3 人暫毋須答辯。主任裁判官應控方要求,押後 9 月 6 日再訊,待廉政公署跟進認人手續及轉介文件。 控方指,案件將轉介至高等法院審理。3 人均准續以一萬元保釋,條件包括交出所有旅遊證件、不得離港、不得接觸控方證人,以及居報稱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