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教育學院副教授黃家偉被指接受教育公司董事約 220 萬元賄款,向對方批出多份中小學資訊科技教育項目訂單,總值逾 1,000 萬元,另被指與該董事及其妻、侄兒,詐騙港大服務費 12 萬元。
4 人被控 9 項串謀使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兩項欺詐罪,案件周一(24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首度提堂。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押後至 11 月 17 日再訊,以準備轉介至區域法院文件。各被告准保釋候訊。
被廉署控 11 罪
4 名被告依次為黃家偉(45 歲,大學副教授)、禤文浩(56 歲,公司董事及股東)、禤妻朱慧兒(57 歲,行政人員)、禤的侄兒張進(26 歲,學生)。各人獲准以 1 萬元及 5 萬元保釋,期間不得離港、不得接觸控方證人等。
黃家偉及禤文浩被控 9 項串謀使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兩人與朱慧兒被控一項欺詐罪;兩人與張進被控一項欺詐罪。
控罪指,黃家偉、禤文浩於 2023 年 8 月至 2026 年 6 月期間,⼀同串謀使作為公職⼈員的⿈家偉、即香港⼤學副教授,在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下,從禤⽂浩接受合共 2,195,440 元,作為向禤文浩的兩間公司批出 IT 教育項目採購訂單、在招標工作中優待禤文浩及其公司,以及安排朱慧兒、張進和另外 5 人受僱於港大的誘因或報酬。
黃家偉、禤文浩、朱慧兒被指於 2024 年 1 月 15 日至 4 月 15 日期間,在香港虛假地向港大表示,朱慧兒已依據一份日期為 2024 年 1 月 15 日的協助首席研究人員籌備課程及開發研究項目之服務協議提供當中所訂明的服務,並意圖詐騙,誘使港大向朱支付合共 60,000 元的服務費用。
黃家偉、禤文浩、張進被指於 2024 年 1 月 12 日至 4 月 15 日期間,在香港虛假地向港大表示,張進已依一份日期為 2024 年 1 月 15 日的協助首席研究人員籌備課程及開發研究項目之服務協議提供當中所訂明的服務,並意圖詐騙,誘使港大向張支付合共 60,000 元的服務費用。
廉署:黃涉收賄批出訂單
廉署早前發稿指,黃家偉身兼港大教育應用資訊科技發展研究中心(CITE)的主任,職責包括根據港大的採購程序,運用資助機構,例如香港賽馬會慈善信託基金,以及政府優質教育基金的資助,推動 IT 教學應用。
廉署又指,黃及禤文浩涉嫌串謀使黃接受賄款,以向禤的兩間公司批出多份 IT 教育項目採購訂單;或在招標中傾向優待禤及其兩間公司;以及安排禤的妻子、侄兒及另外 5 人受僱於港大。
ESCC2026/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