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肝病權威、港大醫學院榮休教授黎青龍,被指 2021 年 5 月在赤柱附近駕車時,未讓線予另一私家車,致兩車碰撞,被票控一項不小心駕駛罪。暫委裁判官朱文瀚周四(26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裁定黎罪成、判罰 2,000 元。
裁判官指,按規例,黎青龍案發時應停在虛線前讓對方先行,惟兩車相距 10 米時黎仍駛出,認為他當刻不小心謹慎、沒留意路行車路況,但考慮他過往駕駛表現良好,自取駕駛執照起約 55 年都沒交通定罪紀錄,故處較低罰款。
官不接納受撞車主口供
裁判官指,根據證物行車紀錄儀,黎青龍的車正由小路出大路,該道路設讓路線,事主的車則擁道路優先權,故黎應停在虛線前讓對方先行。惟兩車相隔約 10 米時,黎仍未停下,結果撞上對方的車,使其車撞上石壆。
裁判官認為,黎青龍當刻沒小心謹慎、專注留意行車動態,在不安全的情况下仍駛出路口,故裁定他不小心駕駛罪成。
另外,裁判官沒接納受撞車主的口供,指他為淡化超速而在庭上供稱不同車速版本,但不論他有否超速,其車都擁道路優先權,黎應留意行車路況。
被告黎青龍(72 歲)被票控一項不小心駕駛罪,指他於 2021 年 5 月 31 日上午 9 時 52 分於白筆山道(西行)與紅山道交界,不小心駕駛一輛私家車。
ESS 41115/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