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 歲、報稱任職髮型師的男子,被控於 2023 至 2024 年期間,在香港仔警署不誠實取用電腦,案件周三(16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署理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押後至 9 月 10 日答辯,批准被告以 1,000 元擔保,他每星期須到警署報到,不得離港。
警方回覆《法庭線》指,被告為前警務人員,在任時駐守香港仔分區,已經離職。警隊非常重視操守,任何人員干犯違法行為,絕不容忍和姑息,定必嚴正處理。
控罪指在香港仔警署犯案
被告劉家洛(35 歲,報稱髮型師),被控於 2023 年 11 月 6 日與 2024 年 3 月 20 日之間,首尾兩日包括在內,在香港仔黃竹坑道 4 號香港仔警署,目的是為了不誠實地獲取利益而取用電腦,即取用香港警務處操作的電腦存取權。
ESCC1821/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