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 歲、報稱任職髮型師的男子,被控於 2023 至 2024 年期間,在香港仔警署不誠實取用電腦,案件周三(16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署理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押後至 9 月 10 日答辯,批准被告以 1,000 元擔保,他每星期須到警署報到,不得離港。
警方回覆《法庭線》指,被告為前警務人員,在任時駐守香港仔分區,已經離職。警隊非常重視操守,任何人員干犯違法行為,絕不容忍和姑息,定必嚴正處理。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35 歲、報稱任職髮型師的男子,被控於 2023 至 2024 年期間,在香港仔警署不誠實取用電腦,案件周三(16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署理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押後至 9 月 10 日答辯,批准被告以 1,000 元擔保,他每星期須到警署報到,不得離港。
警方回覆《法庭線》指,被告為前警務人員,在任時駐守香港仔分區,已經離職。警隊非常重視操守,任何人員干犯違法行為,絕不容忍和姑息,定必嚴正處理。
警員指稱 2022 年於警署工作期間,遭警署警長以非法武力鎖上手銬,事後對方又無故遺失閉路電視片段等證物,令他申索不果;上周四(21 日)分兩案入稟高院,指警署警長行使非法武力,又指警務處處長蕭澤頤疏忽及違反僱主責任,令他 12 年工作期間承受巨大壓力,而提出請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