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男警被指 2016 至 2018 年,向 12 歲兒子播放色情影片及強逼他自慰,由陪審團裁定各兩項「向 16 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煽惑 16 歲以下兒童作嚴重猥褻行為」罪成,判監 4 年。他不服定罪申請上訴許可,上訴庭今年 6 月駁回申請、維持定罪。
終審法院網頁顯示,他已提出終極上訴許可申請,暫未排期聆訊。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90 歲婦人於 2023 年 12 月接到來電,對方訛稱孫子急需 5 萬元現金,前男警上門收款時被捕。他周三(6 日)於區域法院承認串謀洗黑錢罪,法官王詩麗押後至 8 月 29 日作求情及判刑,被告續還押。
案情指,老婦接獲索款來電之後,向兒子查證得悉孫兒安全。事件報警處理,警員到場埋伏,在被告上門收錢時拘捕他。被告在警誡下稱,「我都係收單上嚟收錢,入到屋先知係呃阿婆」。辯方於官追問下,確認被告知悉事件是騙案,只是不知道詐騙的對象是老婦。
35 歲、報稱任職髮型師的男子,被控於 2023 至 2024 年期間,在香港仔警署不誠實取用電腦,案件周三(16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署理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押後至 9 月 10 日答辯,批准被告以 1,000 元擔保,他每星期須到警署報到,不得離港。
警方回覆《法庭線》指,被告為前警務人員,在任時駐守香港仔分區,已經離職。警隊非常重視操守,任何人員干犯違法行為,絕不容忍和姑息,定必嚴正處理。
3 名男子被指於 2019 年 10 月,在 WhatsApp 群組揚言殺害警員和其家屬,否認兩項「煽惑有意圖而傷人」罪,案件周五(15 日)在區院續審。
控方盤問次被告,質疑群組訊息是針對「黑警」且有傷害性。次被告指,「我承認口賤、口臭、口不擇言,呢啲係我認錯嘅地方」,但指其他人轉發群組訊息並非其原意,亦無意煽動他人。
次被告一方另傳召前警員任品格證人,他曾參與「踏浪者行動」,與次被告因健身課認識,形容對方「粗人一個、得個講字」。控方問聽到「黑警死全家」有何感受?他稱「日聽夜聽,可能你哋感受大過我…唔覺得係咩一回事」。案件 10 月 16 日續審,料第三被告將作供。
2023 年 4 月 8 日凌晨,當時休班的 56 歲時任男警,涉嫌趁男子醉倒在地,偷去對方逾一萬元手機。他否認盜竊,案件周三(13 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開審,由裁判官葉啓亮審理。據庭上資料,涉案手機為 iPhone 14 Pro。
庭上播放錄影會面,被告表示看見醉酒男的電話放在地上,認為要保障其貴重財物,故於沒通知對方下拿走其電話,惟及後被便裝警截停及拘捕。被告於會面中稱:「我做咗 38 年警察,無大嘅過錯,我問心無愧…酒精令我判斷力美中不足,未能盡善盡美,我只係想將手機盡快送去警署。」
控方指,被告曾作招認稱「我貓咗,先會一時貪心攞走部電話」,但因當時未能施行警誡,故不會依賴,惟指被告曾向警員雙手合十和跪地,是因畏罪而求饒。辯方則爭議沒相關言行。案件周四續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