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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士保險龍頭「泰加保險」上周被頒令清盤 母公司泰加控股曾提反對、高院不接納

的士保險龍頭「泰加保險」上周被頒令清盤 母公司泰加控股曾提反對、高院不接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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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為的士保險業務龍頭的「泰加保險」,2022 年初突然斷保,被保險業監管局全面接管,其後自行申請清盤。高等法院上周一 (26 日)頒令泰加保險清盤,本周一(10 月 3 日)頒下判詞。

判詞透露,泰加保險的母公司泰加控股(6161)曾反對清盤,稱清盤會對投保人和保險市場構成重大破壞性風險,以及影響泰加控股的公眾股東利益等,但不獲原訟庭法官陳靜芬接納。

陳官另指,泰加控股聲稱「泰加保險」可能有償付能力是自相矛盾,因為保監局曾要求泰加控股履行義務,向「泰加保險」提供財政援助。不過,至今「泰加保險」仍資不抵債,顯示泰加控股未有履行該義務。
判詞:泰加保險以現金投資證券及外匯
今年初值 12 億元 促歸還不成功

根據判詞,「泰加保險」自 2020 年 6 月起,在證券商 Nerico Brothers Limited(下稱 NBL)設戶口以現金投資證券及外匯現貨,至 2021 年 10 月該戶口累計存款為 14 億元。其後在保監局要求下,「泰加保險」要求 NBL 歸還該戶口的存款,但不成功。

根據 2022 年 1 月 NBL 發出該戶口的結單,該戶口有 1.54 億美元(相等於約 12 億港元),惟在「泰加保險」多次要求下,NBL 只歸還了 7,000 美元(相等於約 54,600 港元)。

判詞:清盤人懷疑前董事涉詐騙

判詞續指,至 2022 年 2 月,保監局接管的「泰加保險」入稟將 NBL 清盤,在聆訊中 NBL 不爭議應付債,但稱已正嘗試從「Four Dimensions Global Strategy Fund」取回款項。至 5 月初 NBL 被頒令清盤,惟欠款仍未歸還,但 NBL 堅稱公司有償付能力,以及有合理期望可在合理時間內償還款項予「泰加保險」。

由高院委任的「泰加保險」清盤人在調查下,懷疑該公司的前董事吳宇涉詐騙公司,相信有關資產被不當轉移至由吳控制的公司。清盤人申請資產凍結令,凍結吳及其相關公司的資產。

截至 2022 年 5 月底,「泰加保險」資產淨值為負 5.3 億元,清盤人遂申請將公司清盤,後按《保險業條例》計算調整後,負債為 5.03 億元。

判詞:泰加控股反對清盤

判詞又透露「泰加保險」的母公司泰加控股,反對清盤。其代表資深⼤律師陳樂信指,反對理由包括清盤會對投保人和保險市場構成重大破壞性風險、泰加控股正就保監局指派接管人的決定,向保險事務上訴審裁處上訴、以及由於「泰加保險」為泰加控股的主要業務,會影響泰加控股的公眾股東利益等。

法官:泰加控股一方說法不能令人信服

法官陳靜芬在判詞中指,泰加控股與是次「泰加保險」的清盤程序並沒有實際關係,亦認為陳的說法不能令人信服。法官指,投保人有香港汽車保險局及保險公司(僱員補償)無力償債管理局保護,他們的權益不會受影響。

至於泰加控股向保險事務上訴審裁處的上訴,亦與「泰加保險」能否收回債項、應否清盤無關。

法官又指,泰加控股聲稱「泰加保險」可能有償付能力是自相矛盾(it lies ill in TIHL’s mouth),因為保監局在 2022 年 3 月已要求泰加控股履行義務,向「泰加保險」提供財政援助,以降低其償付能力比率。不過,至今「泰加保險」仍資不抵債,顯示泰加控股未有履行該義務。

泰加控股已入稟向 3 名董事追 12 億元

翻查資料,泰加控股 2022 年 7 月入稟高等法院,控告公司 3 名董事張德熙、陳學貞,及劉家儀失職,指他們與 NBL 達成共識,投放約 12 億元資金進行外匯交易;另指 NBL 與張德熙有關連,但張無作利益申報等,向 3 人索償近 12 億元。

HCCW246/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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