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 歲社署助理社工主任被指於 2018 至 2022 年期間,收賄轉介 33 名瑪嘉烈醫院出院病人,入住私家的樂年護老院。他與該安老院經營者同被控「串謀使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其中樂年經營者周五(2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認罪,准保釋候判。
案情指,涉案社署職員為派駐荔景大樓的醫務社工,有獲轉介病人的親屬確認,該社工曾建議入住樂年。WhatsApp 紀錄顯示,樂年的經營者曾向社工稱「樂年靠晒你啦」,其後將裝有 18,000 元現金的利是交給他,作為「中秋節致意」,該款項涉轉介 13 名病人。
案情:病人親屬稱涉案社工曾建議「樂年」
辯方為社工被告申請暫毋須答辯,押後待研究資料,獲裁判官溫紹明批准。2 人續准保釋至 3 月 21 日再提訊。
控方由廉署高級調查主任彭鏡宇代表。認罪被告李麗珍的承認案情指,瑪嘉烈醫院的荔景大樓主要服務葵青區的長者,社署職員邱俊和案發時為社署助理社會工作主任,負責安排大樓出院的病人入住安老院接受復康治療;而李是 H&R Block Management Limited 的股東兼董事,該公司營運一間在社署註冊的安老院,即樂年護老院。
根據指引,病人或其親屬在揀選安老院時應自行決定,醫務社工的角色,只限於提供準確及相關的資訊和資源,例如註冊安老院名單等,但不得表明偏好,亦應申報任何潛在利益衝突,但邱從沒申報有關樂年的利益衝突。於 2018 年 5 月 10 日至 2022 年 8 月 3 日期間,邱安排了 33 名由他處理的出院病人入住樂年,其中有 11 名病人的親屬表示邱曾向他們建議樂年。
案情:2人曾交收逾萬元利是
案情續指, 根據兩名被告在 2020 年至 2022 年的 WhatsApp 通訊,案發時段內,李不時通知邱,樂年的宿位空置情況,而邱回覆指他會努力; 2020 年 12 月 17 日,當邱知道一名大樓出院病人會離開樂年時,邱對李稱「你放心」、「我畀番一個畀你,抵番數」,李指「樂年靠晒你啦」;2021 年 1 月 16 日,邱指上司提醒不要轉介到單一安老院,李要求邱向病人提及樂年,約 2 個月後,邱指「一時間入太多樂年太敏感」,再約 2 個月後,邱向李索報酬指「你端午都冇獎勵我呀」。
兩名被告曾見面 7 次,邱曾傳訊李指 4,000 元較協議金額少,金額不正確,李其後承諾當有關病人交付第一個月住院費後會補付餘額。邱又曾對李傳訊指找人合作不困難,李已賺了很多錢,李則指邱這幾年幫了她很多。邱又曾指責李誠意欠奉,所有事、包括錢均由她決定,不公平;李及後向邱指,欠邱的、她會先還「2 個」。
2022 年 9 月 26 日,邱與李見面,李將一個裝有 3 封利是的白色信封交給邱,內有共 18,000 元現金,兩人不久後被捕,邱被搜出上述信封。李警誡下承認邱曾轉介 13 名出院病人到樂年,故將利是給邱作為「中秋節致意」。
被控收賄及行賄交替控罪
兩名被告為邱俊和(58 歲,社署助理社會工作主任)、李麗珍(50 歲,樂年護老院經營者),被控一項串謀使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指兩人於 2018 年 5 月 10 日至 2022 年 9 月 26 日一同串謀,使邱俊和在無合法權限或辯解下,接受多筆饋贈、貸款、費用、報酬或佣金,以轉介荔景大樓的出院病人至樂年護老院。
邱被控一項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的交替控罪,指他於 2022 年 9 月 26 日接受由李提供的 18,000 元報酬,以轉介荔景大樓的出院病人至樂年護老院;李被控一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的交替控罪,指她於上述日期向邱提供 18,000 元報酬。
社署早前回覆《法庭線》查詢指,涉案職員已被停職,又指社署十分關注事件,會全力配合廉署調查。
WKCC4344/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