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未婚情侶早前在家分娩誕下幼子 Danny,一度拒絕向入境處提供 DNA 資料被捕,法庭批出兒童保護令,Danny 交由社署照顧。其父母周五(31 日)入稟高等法院,為兒子申請人身保護令,要求接 Danny 回家照顧。
他們質疑社署未有妥善照顧兒子,亦不尊重父母意願,包括在他們反對下為 Danny 接種疫苗、拒絕以橄欖油治療濕疹、每周只准探視一至兩次等,令 Danny 健康惡化,指形同任意羈留、殘酷對待、侵害其私生活權利,違反人權法。
其父飲泣稱,申請人身保護令是「無可奈何」的一步,「我哋只係哀求社署高抬貴手,唔好再虐待 Danny 喇。」社署回覆《法庭線》查詢指,正依照法庭早前頒發的保護令和指示,依法監管男嬰的照顧與保護,會適時向法庭提交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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