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年 11 月,54 歲男病人被指在瑪嘉烈醫院病房,於插尿喉期間猥褻 1 名女學護,包括掃背、摸胸等。他否認控罪,周二(22 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罪成,還押至 8 月 5 日判刑,候索背景報告。
裁判官王證瑜裁決時引述事主 X 供詞指,X 明白女護士照顧男病人時,部分病人或會出現生理反應,故被告案發時勃起,並非 X 最關注的地方。而病房經理的書面供詞顯示,X 曾向經理投訴被告掃其胸部,故信納 X 的供詞。
官又指,不接納辯方稱被告腎功能不佳、「勃起有困難」,認為被告必然有意圖掃 X 胸部,亦必然知道 X 並不同意被告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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