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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局前職員認「連登」發煽動帖文 判囚半年 官:非開玩笑、令熾熱氣氛升溫

稅局前職員認「連登」發煽動帖文 判囚半年 官:非開玩笑、令熾熱氣氛升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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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歲稅局前職員被指在 2020 年至 2022 年期間,多次在「連登」發文鼓吹「武裝抗爭」、發布「光時」口號等。他周二(25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一項「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被判囚 6 個月。

被告於錄影會面承認因「講笑」而發文。辯方指被告患自閉症,希望與人交流才發帖,並非存心煽動他人,現已失去工作。

《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認為,被告提倡以武裝手段實踐行動,相信「並非開玩笑」,會令社會熾熱的氣氛升溫,又指他失去工作「咎由自取」,不接納以此作減刑理由。
官:非開玩笑、非機械式地單純叫口號

總裁判官蘇惠德指,被告利用互聯網平台犯案,令訊息迅速及廣泛傳播,而且具延續及永久性,令他人可隨時瀏覽帖文。被告犯案時間歷時兩年半,共涉 21 則帖文,當中提及要進行武裝抗爭,爭取香港獨立,推翻中國政府,以敵視的態度針對不同政見的人;鼓吹他人浪費警力、離港人士安心實施抗爭。

官續指,在《國安法》實施前,香港社會正受暴力及暴亂嚴重衝擊。被告提倡以武裝手段實踐行動,認為他「並非開玩笑」,會令社會熾熱的氣氛升溫,加劇危害社會安寧的風險。

裁判官形容,被告的煽動言論「並非機械式地單純叫口號」,而是針對帖文標題發表主張,例如疫情、公務員宣誓等。及至 2022 年社會氣氛回複平靜時,被告發文的次數更為頻繁,鼓吹以違法手段抗爭。

官:升職後發文更多、具針對性
失工作「令人惋惜、咎由自取」

裁判官又指,另考慮到被告單獨行事,本案沒有規模、號召及感染力較低,而且沒有證據證明帖文造成實質傷害。

至於辯方求情指被告因案失去工作,裁判官認為被告的確克服不少困難才獲聘,「失去工作令人惋惜」,但當被告獲稅局擢升後,所發布的帖文更多,更有針對性,煽動、藐視政府及執法機關,具抵毀性,失去工作「咎由自取」。

官又指,雖然被告患自閉症,難與人溝通,但參考帖文的前文後理,被告清晰明確、有條理地表達其主張,「非單純為與外界交流」,指犯案前應考慮事件會對個人及家人造成困境,故不接納作減刑理由。官終以 9 個月作量刑起點,認罪扣減 3 分 1 刑期,判囚 6 個月。

案情:被告發文指希望有「實際武裝抗爭行動」
向警認「可能有人當咗係講真」

案情指,被告於涉案期間以連登用戶名稱「老鳳」,發布共 21 則煽動性陳述。帖文內容指,會參與抗爭行動,直至「香港獨立以及中國共產黨滅亡為止。」另發布題為「光復香港,武裝革命」的帖文,形容「唔想呢句係笑話/口號」、「而係有實際武裝抗爭行動」。

他另發文指「蚑那纖續清零,其實就係驚『我滅共』,政權不保」。他又在他人的帖文留言「藍槍決,紅淩遲,綠監視,黃升職」,又稱要「先凌遲後分屍」。

警方於 2022 年 8 月 1 日拘捕被告,他於警誡下承認曾發布涉案陳述,目的僅為「吹水、講笑、發晦氣及亂噏」,但承認可能會煽動他人使用暴力並付諸實行,「可能有啲人就會真係心郁郁想做」、「可能有人當咗係講真」。當被問及曾否考慮發帖後果時,被告承認忽略了他人的看法,「一個唔覺意煽動人用暴力」。

辯方:被告患自閉症
望與人交流、非存心煽動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原任職稅局系統分析及程式編制主任。他自幼患自閉症,其家人的求情信指,被告曾遭欺凌,更曾被同學弄斷手指,於人際關係方面遇上重重困難。

他畢業於科大後,因不懂與人相處,花上 4 年才覓得稅局的工作。直至被告尋獲「連登」這個「小天地」,發現可獲他人回應,而被告希望與人交流,於是發布帖文。

辯方力陳,本案僅涉 21 則煽動帖文,數量不算多,而內容多為附和網上的其他激烈言論。被告於錄影會面下承諾忽略發帖的後果,辯方強調他並非存心蓄意煽動他人使用暴力。被告現已知道帖文會造成不良後果,懂得要謹言慎行。

被告亦因案失去稅局工作,還押期間更令其自閉症情況更嚴重,自我封閉。希望法庭考慮被告情況予以輕判,讓他重投社會。

被控一項煽動罪

被告陸挺峯(34 歲,二級系統分析/程序編製主任)被控於 2020 年 1 月 13 日至 2022 年 8 月 1 日期間,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即在連登發布及/持續展示陳述。

總裁判官蘇惠德 2021 年 10 月起因病休假,至 2022 年 2 月復工。本案為他復工現身法庭後,首次處理涉及煽動罪的案件。

WKCC2700/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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