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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調查車禍索償案 男子冒廉署向診所查醫生紙罪成 官為被告索精神科報告

稱調查車禍索償案 男子冒廉署向診所查醫生紙罪成 官為被告索精神科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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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漢被指調查一宗車禍索償案時,假裝廉署人員致電診所,要求對方核實一份醫生證明書。他另被指遭起訴後,在 YouTube 上載影片,稱診所職員為控方作偽證。經審訊後,被告周三(27 日)被裁定冒充廉署人員、妨礙司法公正等 8 罪成立,還押至 10 月 11 日判刑。

裁判官曾慶東指,要廉署「編劇本」、證人謄出時間合作來冤枉被告,是不符常理,認為被告是有意圖、有計劃冒認廉署人員,非法獲得本應不能獲取的資料。

官又指,本案接近被逼害妄想症情況,被告廣泛地認為,風馬牛不相及的人士對他不利,擔心他有精神問題,故另索取兩份精神科醫生報告。

被告被指冒廉署人員
向診所查詢醫生紙

被告譚榮柏(67 歲,報稱商人),被控 3 項冒充廉政公署人員罪,指他於 2021 年 11 月 5 日,在香港向姓黃及兩名姓林人士冒充廉署人員。被告另被控 5 項妨礙司法公正罪,指他於 2022 年 12 月 22 日,作為案件被告,在該案開審前,於 YouTube 上載 5 段片段,聲稱黃姓人士等 5 人,曾替控方偽造對被告不利的閉路電視片段。

案件周三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裁決,裁判官曾慶東總結證人供詞指,「明醫醫務中心」職員在案發當日,收到被告來電,他自稱「廉政公署譚先生」,查詢一張由醫生鄭思宗所簽發的文件。職員基於病人私隱,要求被告提供相關病人資料,被告遂作罷。

同日,被告再致電診所,並提到羅姓事主名字,懷疑有醫生偽造文件,職員表示會交予診所經理處理。

被告被指遭起訴後
上載影片稱證人造假

診所經理得悉事件後,向廉署查詢,獲告知若遇上廉署調查,可向對方查詢固網電話號碼、案件參考編號。他致電被告查詢上述事項,惟被告未有回應。另外,被告遭起訴後,在 YouTube 上載以「虛假閉路電視破解 如果蠢係咪要坐監」為題等 5 段影片,內容提到診所職員為控方作偽證,「按劇本行事」。

被告供稱,女友於 2017 年駕駛其名下車輛時,與羅姓夫婦發生碰撞,事後遭兩人入稟索償,該案在他不知情下達成和解,他不認同上述做法。被告質疑對方使用虛假文書,故搜集證據,否認向診所查詢資料時,聲稱自己是廉署人員。

官:要廉署「編劇本」
冤枉被告不合理

官裁決時稱,控方證人誠實可靠,接納他們的供詞。就被告稱控方證人「夾好劇本」,官認為證人原本不認識被告及廉署人員,與被告亦沒有利益衝突,沒有需要誣告被告假冒廉署人員,質疑要廉署「編劇本」、證人謄出時間合作來冤枉被告,是不符常理,亦沒證據支持指控。

相反,官批評被告供詞矛盾,指他懷疑羅姓夫婦偽造文件,卻沒有報案或投訴。就他聲稱在 YouTube 上載涉案影片,是為了向案件主管解釋事件經過,官指若是如此,最直接、安全的方法應是燒錄影片及交給對方,形容其說法不符現實、不可信,拒絕接納其供詞。

官關注被告精神狀況
指本案接近被逼害妄想症情況

總括而言,官認為被告是有意圖、有計劃向診所職員,聲稱自己是廉署人員,非法獲得本應不能獲取的資料。他續指,被告在涉案影片透露證人名字,指他們按劇本行事、診所閉路片段是虛假,其評論案情及攻擊行為,會對證人作出負面影響及「嚇怕佢哋」,或使他們同情被告,不向法庭說於真話,使法庭作出偏向被告的裁決,令公義不能彰顯,終裁定所有罪名成立。

控方表示,被告有 13 個與本案不類同的案底。裁判官一度詢問辯方,「想問你獲取指示時,有冇跡象令你覺得被告有精神上嘅問題?」辯方遲疑約 20 秒,表示「有懷疑」。

裁判官指,本案接近被逼害妄想症情況,被告廣泛地認為,風馬牛不相及的人士對他不利,擔心被告有精神問題,認為要保護被告利益,使他有權獲得治療。官下令被告還押至 10 月 11 日判刑,候索取背景報告及兩份精神科醫生報告,以分析被告精神狀態,及判處醫院令的適合性。

WKCC3845/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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