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科專科醫生朱建華被指 2015 年為病人做手術後,未為病人作適當檢查、跟進腹痛原因,直至病人另覓醫生才揭發腹內遺下拳頭大小的手術紗布。朱被醫委會研訊小組裁定兩項專業失當罪成,罰除牌半年。他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官上月拒批許可。
醫委會周五(18 日)刊憲,即日執行對朱除牌半年刑罰。公告詳列事發經過及研訊小組裁斷,提到朱犯下的違紀行為「危及病人性命,性質非常嚴重」,而求情時亦沒提出日後會採取任何具體措施,確保將病人福祉放首位。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外科專科醫生朱建華被指 2015 年為病人做手術後,未為病人作適當檢查、跟進腹痛原因,直至病人另覓醫生才揭發腹內遺下拳頭大小的手術紗布。朱被醫委會研訊小組裁定兩項專業失當罪成,罰除牌半年。他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官上月拒批許可。
醫委會周五(18 日)刊憲,即日執行對朱除牌半年刑罰。公告詳列事發經過及研訊小組裁斷,提到朱犯下的違紀行為「危及病人性命,性質非常嚴重」,而求情時亦沒提出日後會採取任何具體措施,確保將病人福祉放首位。
31 歲男中醫否認五度偷拍三位女病人,經審訊被裁定 5 項窺淫罪罪成,周二(15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囚 16 個月。辯方申請保釋等候定罪及刑期上訴被官拒絕,被告即時服刑。
裁判官鄭潤聰指,被告在事主接受針灸治療、身體及行動受限時下手,事主毫無戒備,「如肉隨砧板上」,被告的行為摧毀醫生與病人的信任,踐踏事主的尊嚴、侵犯私隱,而涉案相片儲存在被告的手提電話及平板電腦,易於重看,批評被告行為可恥。
支聯會與時任正副主席李卓人、何俊仁及鄒幸彤煽動顛覆罪成,原訟庭 3 法官周五(11 日)在西九龍法院將 3 人判囚 5 年 2 個月至 7 年 3 個月。官指他們罪責基本相同,皆以 7 年半為量刑起點,個別減刑 3 至 28 個月,當中何俊仁認罪減刑不足四分一。支聯會則判罰款 150 萬元。
扣除已還押日子,預料 3 人 2028 至 2030 年出獄,屆時 45 歲至 76 歲(見內文圖)。3 人聞判時平靜,鄒散庭時以口型向旁聽席說「拜拜」。法官押後處理是否沒收國殤之柱,並指鄒若擬參與需先向法庭釐清身分。
李卓人妻子鄧燕娥稱一定會上訴,吳敏兒則稱望 3 人捱過獄中日子與家人重聚。國安處總警司李桂華指,刑期反映罪責極其嚴重。
支聯會與時任正副主席李卓人、何俊仁及鄒幸彤煽動顛覆罪成,原訟庭 3 名法官周五(11 日)在西九龍法院宣判,將 3 人判囚 5 年 2 個月至 7 年 3 個月。官裁定案件屬「情節嚴重」,按條文,罰則為判監 5 年以上、10 年以下。
判詞的新聞摘要指,法官認為 3 人罪責基本相同,故同樣以判囚 7 年半為量刑起點,何俊仁選擇認罪惟減刑幅度不足四分一。官又指,由於被告的活動屬接觸面廣,而且在相信其主張可能違反中國憲法和《國安法》下一意孤行,屬有預謀,故即使不涉暴力,亦未提出「結束一黨專政」的具體方法,案件仍屬情節嚴重。
被裁定煽動顛覆罪成的李卓人、何俊仁、鄒幸彤及支聯會,法官將於周五(11 日)早上 10 時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司法機構周四傍晚在法院貼告示,指將設 551 個公眾旁聽席,當中 63 席在正庭。
早於本周三,西九龍法院外已有近 70 人排隊旁聽,多人戴上口罩,並帶備紙皮箱、地墊、露營椅等。排首位的人拒回應記者提問。至周四下午,部分人躺在紙皮上面休息,有人脫鞋,將腿擱在鐵馬的空隙,亦有人剪腳甲。
支聯會被指煽顛案,法庭將於本周五(11 日)早上 10 時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預計需時 60 分鐘,由 3 名《國安法》指定法官負責。案件 8 月底完成處理求情,官料兩周內判刑。按控方資料計算,截至周五,李卓人 3 人就本案已還押 1301 至 1442 天。
李卓人、何俊仁一方主張本案不及 47人案嚴重,因支聯會從沒提出實際計劃,故屬「情節較輕」,刑期應在 5 年以下。自辯的鄒幸彤稱不會「求情」,如法庭裁定追求「結束一黨專政」是違憲及性質嚴重,她將視為「讚美」,又說會繼續為平反六四、結束專政而努力,稱此是其公開承諾,「亦都係燭光之中,對亡靈作出嘅誓言」。
集友銀行一名客戶服務經理,被指向父親披露他正受廉署調查,她經審訊後被裁定「披露受調查人身分等資料」罪成,周五(4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 120 小時社會服務令。
裁判官曾宗堯指考慮了案情、辯方求情及報告內容,同意感化官意見,認為社服令適合,足以讓被告明白其行為有相當代價。案情指,廉署查案時曾向集友銀行索取被告父親的銀行資料,而被告從集友的內部電郵獲悉父親受查。
35 歲醫療助理涉今年一月在律敦治醫院病房內摸女同事臀部。他否認非禮罪受審,周二(1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罪成,還押至 9 月 16 日判刑。
就辯方質疑事主不可信,指其口供提及遭「微暖嘅物體」觸碰,惟在庭上指該「物體」為黃的手,官認為事主供詞沒衝突,相關陳述可以並存。至於被告供稱不同意可請事主讓開,官則不接納,指他既然知道通道狹窄,理應可簡單地請對方讓開。
筲箕灣延齡大廈 16 樓住戶被指 10 次在天井「掟屎」,並損毀鄰居的閉路電視鏡頭。暫委裁判官何子俊周三(15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裁定被告刑事毀壞及「拋擲糞便或其他髒物」罪成,押後至 8 月 21 日判罰,候索取感化及社服令報告。被告續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官反駁辯方稱被告事發時不小心推跌鄰居閉路電視鏡頭的說法,又指若是有其他人從被告的單位連續 10 晚拋出糞便,情況不合理,故亦不接納此說法。辯方求情指被告曾路不拾遺,有良好品格,加上個人背景,盼判罰款或緩刑。
78 歲鋼琴男教師涉於淘大商場「金聲琴行」非禮 16 歲女學生。他周二(7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罪成。案情指被告涉在課堂以不同方式非禮事主,亦曾以 WhatsApp 向她稱「無人的時候,你可以叫我 Daddy」。
裁判官指被告錄口供時企圖掩飾對事主的非分之想,他的庭上證供亦嚴重不合情理故不接納;而事主作供時坦白,增加了證供的可信性。辯方求情指被告的妻子上月離世,請求押後判刑。官押後至 8 月 11 日判刑,指會考慮被告行為是否涉及誘騙兒童獲取性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