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顧客指「貨不對辦」及不良手法營銷、入稟索近14.7萬元 舒適堡缺席聆訊敗訴

兩顧客指「貨不對辦」及不良手法營銷、入稟索近14.7萬元 舒適堡缺席聆訊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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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適堡缺席下直接敗訴

兩名申索人洪旭輝、練韋銘先後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分別向舒適堡旗下兩間公司索償,涉及共 3 宗案件,周一一併在小額錢債審裁處開審。

主任審裁官雷健文在舒適堡沒有派代表下,頒下「缺席判決」(default judgment),判舒適堡敗訴,需要向申索人洪旭輝賠償 109,300 元,以及向申索人練韋銘賠償 37,600 元。

申索人指療程「貨不對辦」

洪旭輝在 2023 年 12 月 18 日,分兩案向舒適堡(尖沙咀)美容健美有限公司,分別追討兩個療程的費用。

申索書指,洪在 2022 年 10 月 24 日,向舒適堡(尖沙咀)美容健美有限公司購買兩個「被動式矯治脊柱療程」,分別花費 50,820 元及 51,480 元,另支付 6,000 元信用卡分期費用及 1,000 元附加課堂訂金。

申索書又指,舒適堡沒有遵照當時雙方以口頭方式的協議,療程「貨不對辦」。洪曾與舒適堡理論,但對方不予理會,現要求舒適堡退回全部款項。

申索人指舒適堡不良手法營銷

另一名申索人練韋銘,則在 2024 年 3 月 12 日入稟,向舒適堡(荃灣)美容健美有限公司追討賠償。

申索書指,舒適堡在 2023 年 10 月 14 日及 12 月 17日,違反合約條款及使用不良營銷手法,要求舒適堡退回合約款項及終止合約,涉及共 37,600 元。

SCTC50928/2023、SCTC50929/2023、SCTC10876/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