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天鳳案Day20 龍尾村屋樓上住戶:下午聞電鋸聲 晚有青紅蘿蔔湯氣味

蔡天鳳案Day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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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尾村
警方在大埔龍尾村單位找到蔡天鳳的遺骸。

地產經紀:支付 697 萬元予鄺球
屬佣金回贈 

2019 年處理加多利山單位交易的地產經紀黃德昇,周三繼續作供,提到發展商給予 13.5% 佣金,總數約 818.1 萬元;當中  697.27 萬元回贈予買家鄺球,餘下的 120.9 萬元則為代理行的收益。至於 309 萬元印花稅,黃指買家要經律師樓付款予政府。

代表鄺球的大狀戴偉奧盤問時質疑,黃其實不記得 2019 年 6 月 28 日與鄺球會面的情況。黃否認,指兩人在紅磡碼頭附近一間餐廳見面,地點是鄺挑選,他主要安排鄺簽名及確認文件。

戴偉奧指,兩人當日其實並沒見面,黃只是把文件放在維港星岸的單位,再貼上標籤提示要簽名的位置。黃不同意,強調要向客人解釋文件,亦是地監局對地產代理的指引。

黃重申,「呢個買賣當中,我接觸嘅,只有鄺生(鄺球)⋯⋯我喺當時唔會認識姓蔡嘅小姐 ,呢個交易買賣當中,鄺生以支票形式支付,我只可確認訂金係鄺生以支票形式畀我⋯⋯張支票我問佢金額邊個畀嘅,鄺生答覆的話由佢新抱畀」。

龍尾村住戶:
聽到撞擊聲及電鋸聲

控方在開案陳詞提到,蔡天鳳於 2023 年 2 月 21 日遇害,鄺氏三父子同日下午分別駕駛兩架七人車抵達龍尾村,而住在涉案單位樓上的男子聽到下層有電鋸聲,晚上又聞到強烈煮食氣味,控方指當時被告正在分屍。

樓上住戶曹展圖周三出庭作供。他在主控、資深大狀郭莎樂提問下,指 2023 年 2 月 15 日至 18 日期間,看見樓下單位的窗戶被黑色物料遮蓋及密封,從外面不能望到單位內的情況。

曹憶述,他 2 月 21 日當天看到樓下兩輛車並排停泊、車頭向單位,隨後有車調頭,他當時認為有新住客抵達。但因為露台遮蓋視線,他無法看到有人走出車輛。數分鐘後,他聽到搬重物的聲音,及後亦聽到有「類似裝修嘅聲音、嘈雜聲」、撞擊聲及電鋸聲。

庭上展示曹的通話紀錄,顯示他與友人當天下午 4 時 32 分通話。

曹供稱,當時因為太嘈吵,聽到撞擊聲及電鋸聲,他與朋友「傾咗一陣就收線」。他亦按控方要求,在庭上以手敲證人席的枱示範撞擊聲,並指實際情況更大聲。但他當時並無聽到有人大叫求救等聲音。

證人黃德昇
地產經紀證人黃德昇。他供稱 2019 年與鄺球見面。(《法庭線》記者攝)

住戶:晚上聞「青紅蘿蔔湯」氣味

曹憶述,及至晚上 7 時許,他聞到「有陣好香嘅味道」。郭莎樂追問「甚麼類型的香味?」他回應「青紅蘿蔔湯」,並指氣味持續了很長時間。

郭莎樂指,氣味令他聯想到食物?曹回應,「有,所以我先有打電話外賣」。而根據通話紀錄,他 8 時 37 分打電話到茶餐廳叫外賣,隨後落樓到茶餐廳取外賣,他稱當時見到樓下只有一架車。

代表鄺球的戴偉奧播放下午的 CCTV 片段,指當時可聽到關門聲、搬東西的聲音,但並無聽到電鋸聲,所以當天下午其實沒有電鋸聲?曹不同意。

戴偉奧並引述曹向警方錄取的口供,指他提到聞到煮食氣味,「好特別、無法形容」,但曹今天於庭上明確指出是「青紅蘿蔔湯」。曹確認。戴偉奧質疑,他其實是看到新聞或其他資料後,在庭上給出虛假的證供。曹否認。

代表鄺港智的大狀安華暉問及曹的居住情況,曹指他事發前在該單位住了大約 8 個月至一年,而事發之後,他在同年 7 月遷出。安華暉再問曹是否認得 CCTV 片段中人是鄺港智;曹指不認得,而他未見過對方。

錶行職員:鄺港智買錶稱由前妻付款

蔡天鳳母親張燕花早前供稱,鄺港智多年來已向女兒索取 7,000 多萬元,表示要用錢投資,蔡曾存款到貴族錶行,供鄺使用。

控方傳召貴族錶行職員陳亮恒作供,他確認自 2020 年 6 月底透過微信與鄺港智聯絡,當時鄺向他查詢手錶,包括鄺想買一隻價值逾 150 萬的百達翡麗(Patek Philippe)手錶。

郭莎樂於庭上展示 2020 年 8 月 13 日的發票紀錄,顯示由蔡天鳳轉帳 26 萬元。陳指對方以轉帳方式付款,涉及愛彼(Audemars Piguet)手錶,陳指當時不知付款女子的身分,但鄺港智曾提及對方「係一個前妻」。

郭莎樂提到,貴族錶行於 9 月 21 日及 24 日,分別發出 59.5 萬及 155 萬元的發票。陳確認,指鄺港智先後挑選宇舶、百達翡麗及勞力士手錶,再一次過付款。陳另提到,及至 2022 年 7 月他首次與鄺港智見面,當時對方表示已回港,兩人相約在 K11 Musea 商場晚飯。

郭莎樂追問手錶交易方法,陳指,鄺港智稱其「助手」、即名為 Damon 的男子會到公司取錶。而 Damon 會以 WhatsApp 電話聯絡陳,陳會到公司樓下與對方交收。郭莎樂追問,陳是否知道 Damon 是鄺港智的胞兄。陳指不知道。

陳又確認,鄺港智亦會向錶行出售「非常貴嘅手錶」,而雙方決定價錢後,Damon 會把手錶交予陳的公司,公司再以現金付款。陳指按公司及行業慣例,一般均以現金交易。

郭莎樂另引述轉帳紀錄,顯示蔡天鳳曾 31 次轉帳 2,615 萬元,但據發票紀錄只購買了約值 1,728 萬元的手錶。陳解釋,要在短時間內向警方提供大量單據,可能當時提供予警方的紀錄並非完整。

蔡天鳳 鄺港傑 鄺港智 鄺球
(左至右)被告鄺港傑、鄺港智、鄺球

蔡天鳳
蔡天鳳終年 28 歲。控方指她於 2023 年 2 月 21 日遇害。

錶行職員:鄺港智要求取款
又促刪微訊紀錄

貴族錶行職員陳亮恒又稱,2023 年 2 月 21 日當天下午約 4 時至 5 時,鄺港智聯絡他,詢問在錶行中「佢仲有幾多錢喺度」。陳解釋,鄺港智曾賣錶予公司,公司向他支付的 140 萬元暫存於鄺的錶行戶口,而鄺另於約半年前購入一隻百達翡麗手錶;當鄺聯絡時,他表示要取回 140 萬元及該手錶。

庭上播放 CCTV 片段,顯示兩人於 2023 年 2 月 22 日下午 1 時 25 分,在大廈門外接觸。陳指,當時他把一袋 140 萬元現金,以及手錶連錶盒交予鄺港智。被告欄內的鄺傾前望向螢幕,托下巴。

陳續供稱,鄺港智翌日即 2 月 23 日再用微信致電他,陳形容「我聽到佢聲好古怪 ,同佢平時把聲有少少唔同,好似好 sad 咁樣」,而鄺向他表示「你微信 record 你 delete 咗佢啦,你將我 delete 咗佢」。陳當時感到奇怪,但按鄺指示把刪除紀錄。

陳又提到,鄺港智又曾兩次致電給他,其中一次鄺表示他的朋友「喺香港買咗啲嘢,喺金鐘港麗酒店」,着陳協助他取回物品。陳指,當時鄺並無說明是甚麼物品。

陳指,隨後有一名黃(音譯)姓男子通知陳到酒店取物品,陳遂安排同事協助,最終取回 LV 手袋盒、Hermès 手袋盒、Chanel 手袋盒及手錶盒,全部都是空盒。該男子又叫陳協助把盒寄到廣州,陳最終只把錶盒寄到廣州。

HCCC198/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