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稱「Lunch 哥」的李國永及一名退休六旬婦,被指於 2020 年 8 月,指罵一宗死因研訊的證人,被控藐視法庭,周四(11 日)在高等法院踏入第二日審訊。
兩名事主供稱,步出法庭後遭人包圍,指罵「畀假口供」,亦有人舉中指、說粗口,當時感到害怕。涉案死因研訊的案件主管供稱,女被告距離人群 2 至 3 米,大叫粗口及「死啦你」,形容她「吶喊助威」、指揮他人。案件主管又指,雖然當時女被告戴口罩,「但佢發出聲音係聽到」。案件周五(12 日)續審。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人稱「Lunch 哥」的李國永及一名退休六旬婦,被指於 2020 年 8 月,指罵一宗死因研訊的證人,被控藐視法庭,周四(11 日)在高等法院踏入第二日審訊。
兩名事主供稱,步出法庭後遭人包圍,指罵「畀假口供」,亦有人舉中指、說粗口,當時感到害怕。涉案死因研訊的案件主管供稱,女被告距離人群 2 至 3 米,大叫粗口及「死啦你」,形容她「吶喊助威」、指揮他人。案件主管又指,雖然當時女被告戴口罩,「但佢發出聲音係聽到」。案件周五(12 日)續審。
警方 2017 至 2018 年派出臥底蒐證反三合會,該臥底其後任數宗案件控方證人,指證 38 人涉自稱是三合會成員等。當中一名岑姓被告於 2021 年被裁定罪成,翌年上訴得直、發還重審,同年另一裁判官審訊後再裁定罪成。被告再次提上訴,周二(21 日)在高等法院獲裁定上訴得直,同時撤銷其定罪及判刑。
法官張慧玲指,得悉岑再被定罪不久,該臥底就同一臥底行動於另案作供後,被暫委裁判官裁定他不可信,「我其實都覺得有唔妥㗎喇,呢件案件」,指該臥底已非首次被裁定不可信,「咁多情況之下,畀唔同嘅法庭唔信佢」。張慧玲又指,再審裁判官審訊時,一度拒納辯方法律代表解釋,又不容許再盤問該名臥底,稱上訴人「不可能得到公平審訊」。
官認為不應再發還重審,「唔可以話件案簡單,但唔係嚴重到,要費時失事要第 3 次(審訊)」,遂直接下令撤銷其定罪及判刑,判詞稍後頒布。
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與另外 6 名「非白衣人」,被控 2019 年 7 月 21 日在元朗站暴動,周一(30 日)在區院展開第 10 天審訊。控方傳召獲准匿名的證人作供,並提出關注,指《集誌社》最近發布相關的元朗站閉路電視片段,憂辯方播片後,公眾比對會令證人身分曝光。
控方又稱,該媒體有大量「來自相信是本案的閉路電視片段」,又稱「推論來自我哋 transfer bundle(交付文件夾)然後俾人上載咗」。法官陳廣池關注,片段在開審一周前被公開,質疑涉及妨礙司法公正或有人違反專業守則,稱「法庭極度關注要調查」。
匿名市民證人 A 女士開始作供,稱當晚路經鳳攸北街,看到逾 50 人在附近公園聚集,多數穿白衫,並聽到他們表示「有人會入嚟元朗」,她因「八卦而逗留」,其後到達元朗站,「感覺閘內人挑釁、撩交嗌」、「出面啲人唔係好想入去」惟其後「終於忍唔住就跳欄打佢哋」。案件周二續,她將接受辯方盤問。
2019 年 11 月,警方圍堵身處理工大學的示威者,213 人被指在油尖旺參與「圍魏救趙」行動被捕。當中 15 人被指於油麻地參與暴動,6 人不認罪受審。案件周二(27 日)於區域法院展開第十四日聆訊,代表首被告的辯方律師,傳召四名辯方證人作供。 證人在辯方主問下,提及被告是香港撲克會會員,而該會會址位於彌敦道,被告不時會到上址,案發當日下午亦在該址有會議。惟單位租約被業主要求塗黑姓名,法官陳廣池指合約不完整,不批准呈堂。官又質疑,文件並非由辯方證人親自提取。
灣仔無牌按摩店 Viet Spa 涉賣淫案審訊,辯方本周傳召警務處高級助理處長、人事及訓練處處長蔡展鵬作供,引起公眾關注。上周另一宗「旁聽師」被指煽動案,其中一名被告,亦提出希望傳召裁判官及法官為辯方證人。
究竟證人有哪幾種?誰可擔任證人?若被傳召,可否拒絕出庭?「污點證人」、「特赦證人」,又是甚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