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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頭歌手Oliver Ma中環唱《願榮光》被控違限聚 不認罪4.20開審

街頭歌手Oliver Ma中環唱《願榮光》被控違限聚 不認罪4.20開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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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菲混血街頭歌手馬賦馳(Oliver Ma),於 2021 年 5 月在中環街頭演唱英文版《願榮光歸香港》,被警方以「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拘捕,其後改控「組織受禁羣組聚集」。馬賦馳周二(3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否認控罪,控方指將會傳召 2 名證人,被告不爭議錄影會面紀錄。辯方透露,不爭議被告事發時的行為,但屆時將作出相關法律爭議。

裁判官陳志輝將案件排期至 4 月 20 日開審,預計需時 2 天,以英語審訊,期間被告准以原有條件保釋候審。
因街頭唱《願榮光》3 度被控

被告馬賦馳,被控於 2021 年 5 月 21 日晚上 9 時 55 分,在中環皇后大道中與戲院里交界,組織受禁群組聚集,違反 599G 章《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聚集)規例》第 6 ( 1b ) 條。

翻查資料,馬賦馳曾因在街頭表演而 3 度被控。包括於 2020 年 7 月在中環演唱《願榮光》後,被警員票控 2 項噪音煩擾罪,經審訊後裁定罪名不成立,裁判官裁決時稱警員和事主供詞矛盾、誇大其辭。

同年 8 月,馬在中環戲院里演唱《願榮光》期間,被警員要求搜身,及後將他鎖上手銬。警方指他未有戴口罩,曾向他發出口頭警告,並多次勸喻離開不果,遂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經審訊後裁定罪成,馬賦馳被罰款 3500 元。

ESS41028/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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