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3.10.29-11.4

《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3.10.29-11.4

Podcast: 本周焦點: 7.21非白衣人案 控方證人否認與白衣人同伙 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與另外 6 名「非白衣人」,被控 2019 年 7 月 21 日在元朗站暴動,本周完成了共 5 天審訊,控方匿名證人女士 A 供稱,在站內「感覺閘內人挑釁、撩交嗌」,在閘外的白衣人「唔係好想入去」,惟其後「終於忍唔住就跳欄打佢哋」。 辯方引片段指,白衣人群在鳳攸北街一帶遊行,A 在場而手上有紅繩;白衣人入閘襲擊時,A 「不斷拍手鼓勵」;A 答稱「我就唔係同佢哋一伙」。此外,控方指《集誌社》於 10 月初發布站內閉路電視片段,擔心有人與庭上「打格」片段比對會令證人 A 身分曝光。法官陳廣池質疑涉及妨礙司法公正或有人違反專業守則,稱「法庭極度關注要調查」。 本周並有多名港鐵職員被傳召作供,當中元朗站經理供稱,警方於事發兩日前,即 7 月 19 日,要求安排兩名便衣警於 7 月 21 日下午 5 時開始駐站監察。他當晚在控制室亦看到兩名天水圍警署便衣警。 《願榮光》案 官拒鄒幸彤參與上訴 律政司就《願榮光歸香港》申請禁制令案,因支聯會案正還押的鄒幸彤,早前表明有意提出抗辯,及參與律政司上訴案。高院法官陳健強周二(31 日)頒判詞指,鄒幸彤確認自己不是被告,亦無從事涉案 4 種禁制行為。 他又指,即使本案涉及公眾利益,不代表任何人可以聲稱代表公眾利益發聲,就自動成為案件的訴訟一方,強調司法制度必須按程序處理爭議。而他認為,如鄒幸彤般沒有從事 4 種禁制行為的人,可以「介入者」等身分加入訴訟,但她沒這樣做,終駁回其申請,下令支付訟費。 涉致謝梁健輝 4港大生各判囚兩年 香港大學學生會評議會時任主席張敬生、學生會會長郭永皓,以及 2 名評議員杜林丞亨和容頌禧,被指於 2021 年評議會會議上,動議及支持七一刺警案疑兇梁健輝的議案,被控《國安法》「宣揚恐怖主義」罪。 4 人開審前承認交替控罪「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傷人」,周一(30 日)各被判囚兩年。區院法官謝沈智慧指,議案由張讀出,並邀請郭發言;而郭和杜林分別為議案的動議人及和議人,容則有發言,指 4 人共同犯案,屬「濫用權力、公器私用」,「令社會撕裂和仇警重現」。 法官另引述郭在求情信稱,市民因「警察濫暴濫權、選擇性執法而不滿,甚至痛恨及仇視警員」,又稱不能否認自己當時亦有類似情緒,而自己亦「無法違心地說,警察完全沒有濫捕濫權,責任存(全)在示威者一方。」官指,質疑郭的悔意,但強調不會影響其判刑。 … Read more

涉街頭奏《願榮光》 七旬翁無牌演奏等罪成囚30日 棄上訴即時服刑 官斥沒悔意

涉街頭奏《願榮光》 七旬翁無牌演奏等罪成囚30日 棄上訴即時服刑 官斥沒悔意

曾因以二胡演奏《願榮光》被票控無牌演奏,最終獲裁無罪的七旬翁李解新,被指於 2021 至 2022 年期間,在大圍、旺角及中環無牌演奏及籌款,共被票控 7 罪。經審訊後上周二(24 日)被裁定罪成,判囚 30 日,獲准保釋候上訴。案件周一(30 日)再訊,被告庭上確認放棄上訴。署理主任裁判官陳慧敏下令撤銷被告保釋,他須即時服刑。

被告呈上信件指,妻子患高血壓,須由被告照顧;被告亦曾做通波仔手術。被告又指他原非香港人,對香港法律「一片空白」,他當天被判罪成時,就「不加思索」地提出上訴,又提出想認罪。但裁判官批評他一直沒有悔意,更提出公約抗辯,又表示死在監獄也無所謂。

Read more

被指街頭二胡奏《願榮光》 六旬翁無牌演奏等罪成囚30日 官指屬「軟對抗」

被指街頭二胡奏《願榮光》 六旬翁無牌演奏等罪成囚30日 官指屬「軟對抗」

曾因以二胡演奏《願榮光》被票控無牌演奏,最終獲裁無罪的六旬翁李解新,被指於 2021 至 2022 年期間,在大圍、旺角及中環無牌演奏及籌款,共被票控 7 罪。他否認傳票控罪受審,周二(24 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裁定罪成,判囚 30 日,獲准保釋候上訴。

署理主任裁判官陳慧敏指,接納警方專家指《願榮光》一曲「與非法集結、暴動及港獨等有高度聯繫」。就被告聲稱不知籌款須事先申請,官指對法律無知非有效的抗辯理由,又指「自由並非絕對」,不能為所欲為、妄顧法律責任。

被告親自求情時稱「不承認犯罪」,稱已年屆 70 歲,「我就算死在監獄有甚麼所謂」。官判刑時則稱,《願榮光》事關國安,法庭須發清晰訊息,傳播、奏播的歌曲後果嚴重,又指被告以「軟對抗」挑起社會矛盾,「沒被起訴更嚴重罪行應感慶幸」。

Read more

六旬翁否認街頭無牌奏二胡及籌款 控辯結案陳詞 官指控方詮釋《國際公約》太狹窄

六旬翁否認街頭無牌奏二胡及籌款 控辯結案陳詞 官指控方詮釋《國際公約》太狹窄
曾因以二胡演奏《願榮光》被票控無牌演奏,最終獲裁無罪的六旬翁李解新,再被指於 2021 年及 2022 年,於大圍、旺角及中環無牌演奏及籌款;他否認 4 項「沒有許可證而奏玩樂器」及 3 項「未經批准在公眾地方進行籌款活動」的傳票控罪後受審,案件周三(9 日)於沙田裁判法院作結案陳詞。

控方於書面陳詞中,指《國際公約》保障藝術作品的「創作者」,可享有藉作品獲利益的權利。裁判官陳慧敏認為控方的詮釋太狹窄,並詢問控方,被告作為演奏者,是否仍受保障。控方回應稱,即使被告受公約保護,公約亦沒賦予市民在街道籌款的權利。

被告則就其演奏的旋律陳詞,稱不應把香港「拉到中世紀文字獄」、「一個旋律去定一個人的罪,成為國際笑話」。控方另申請,就被告犯罪意圖的法律原則提交書面補充,獲裁判官批准。案件押後至 8 月 28 日再作陳詞。

Read more

六旬翁涉無牌演奏二胡 被告同意演奏旋律與《願榮光》一樣 惟歌詞「各有理解」

六旬翁涉無牌演奏二胡 被告同意演奏旋律與《願榮光》一樣 惟歌詞「各有理解」
曾因以二胡演奏《願榮光》被票控無牌演奏,最終獲裁無罪的六旬翁李解新,再被指於 2021 年及 2022 年,於大圍、旺角及中環無牌演奏及籌款;他否認 4 項「沒有許可證而奏玩樂器」及 3 項「未經批准在公眾地方進行籌款活動」的傳票控罪。裁判官陳慧敏早前裁定案件表證成立,被告周二(25 日)於沙田裁判法院續作供,接受盤問。

控方盤問下,被告同意他拉奏的旋律與《願榮光》一樣,至於歌詞內容則各有理解。被告重申,拉奏的僅是「do-re-mi-fa-so-la-ti 7 個音符」,又表示自己沒有看到演奏的曲目會造成社會動亂。控方則指,被告的行為有機會破壞社會安寧。案件押後至 8 月 9 日作結案陳詞。

Read more

《願榮光》禁令案|律政司:一市民擬提抗辯、另一組織擬以利害關係方參與

《願榮光》禁令案|律政司:一市民擬提抗辯、另一組織擬以利害關係方參與

律政司 6 月初入稟高院申請禁制令及臨時禁制令,禁止公眾播放或彈奏歌曲《願榮光歸香港》,案件將於 7 月 21 日審理。按法院命令,擬提出反對者需通知警方,期限周三(21 日)屆滿。 律政司晚上回覆《法庭線》指,截至 6 月 21 日,收到一名市民通知擬就法律程序提出抗辯,同時有一個組織通知擬以有利害關係的一方的身分參與法律程序,又指會依法及按法庭的指示處理案件,不會對案件細節作進一步評論。 記協周三(21 日)亦發聲明,指已致函律政司,向其索取相關案件的法律文件,又表明如有需要,會考慮向法庭申請介入案件,「申請新增新聞工作方面的豁免條款,以保障新聞工作者的工作」。(見另稿) 律政司獲准於網站發布文件 案件上周三(12 日)在高等法院進行指示聆訊,法官陳嘉信要求律政司釐清「被告」身分,及交代如何向「被告」送達禁制令文件。 律政司表示,禁制令不是針對全世界,而是「正在進行相關禁制行為的人」,以及「有意圖進行相關禁制行為的人」,同時建議在政府網站發布相關禁制令文件,以及發布新聞公報等,以向「被告」送達禁制令相關文件。 法官最終批准律政司以「替代送達」方式送達被告人,即在警方、律政司及港府官網發布傳訊令狀、傳票、法庭命令 3 份文件副本。 政府指,如反對臨時禁制令,可於 6 月 21 日或之前到灣仔警署,提交法庭命令指明的個人資料、接受案件相關文件的副本,並須於收悉文件後的 7 天內提出書面反對理由。 法庭命令則指,書面反對理由需送交法庭存檔及交予律政司一方。 記協致函律政司索文件主席陳朗昇盼政府主動加新聞豁免 香港記者協會周三(21 日)發聲明,指已致函律政司,向其索取相關案件的法律文件,又表明如有需要,會考慮向法庭申請介入案件,「申請新增新聞工作方面的豁免條款,以保障新聞工作者的工作」。 記協主席陳朗昇回覆《法庭線》查詢時指,盼政府主動相關禁令中豁免新聞工作,「律政司自己改、自己加就最簡單」,又指會視乎律政司的回覆,再決定下一步行動。 HCA855/2023

《願榮光》禁令案|記協:已致函律政司索文件 如有需要會考慮介入申新聞豁免

《願榮光》禁令案|記協:已致函律政司索文件 如有需要會考慮介入申新聞豁免

律政司 6 月初入稟高院申請禁制令及臨時禁制令,禁止公眾播放或彈奏歌曲《願榮光歸香港》,案件將於 7 月 21 日審理。 香港記者協會周三(21 日)發聲明,指已致函律政司,向其索取相關案件的法律文件,又表明如有需要,會考慮向法庭申請介入案件,「申請新增新聞工作方面的豁免條款,以保障新聞工作者的工作」。 記協主席陳朗昇回覆《法庭線》查詢時指,盼政府主動相關禁令中豁免新聞工作,「律政司自己改、自己加就最簡單」,又指會視乎律政司的回覆,再決定下一步行動。 律政司晚上回覆指,截至 6 月 21 日,收到一名市民通知擬就法律程序提出抗辯,同時有一個組織通知擬以有利害關係的一方的身分參與法律程序,又指會依法及按法庭的指示處理案件,不會對案件細節作進一步評論。 陳朗昇:盼律政司「自己改、自己加」 記協主席陳朗昇接受《法庭線》查詢時指,記協關注相關禁制令對新聞工作的影響,包括若歌曲牽涉在日常新聞報道、過往的新聞紀錄片中,該如何處理,或若歌曲在新聞直播中途出現,該如何安排。 陳朗昇指,在信函中亦有提到 2019 年有關「起底」警員禁制令的事例,盼律政司可參考當時高院的做法,把豁免新聞工作的條款,加入今次的禁制令申請中,「律政司自己改、自己加就最簡單」。 至於會否有下一步行動?陳朗昇指,會視乎律政司的回覆,同時在索取文件後,會讓其委聘的律師研究及聽取意見。若必要時,記協要加入聆訊,會再公布相關決定。 記協:有需要會考慮介入 申增豁免條款 保障新聞工作者 記協周三(21 日)發聲明,指已委聘律師致函律政司,向其索取《願榮光》禁制令一案中相關的法律文件,又表明如有需要,會考慮向法庭申請介入案件,申請新增新聞工作方面的豁免條款,以保障新聞工作者的工作。 記協認為,法院在頒出禁制令時,應考慮禁令對新聞工作的影響,強調無意發布或上載歌曲,故並非要求成為案件的答辯人,只是針對有關歌曲在新聞工作時出現情況,向法院尋求濟助。 記協:2019 年「起底」禁制令 法院准採訪豁免 記協聲明又提到,今次並非記協首次在禁制令申請聆訊中介入,舉例 2019 年律政司曾向法院申請禁止披露警員及其家人「起底」資料的臨時禁制令,其時記協提出應修訂臨時禁制令的內容,指禁令應豁免《私隱條例》定義下的新聞活動,以確保獲憲制保障的新聞自由及言論自由。最終高院法官高浩文接納記協申請,指傳媒在社會上有重要的監察角色,必須在保障個人私隱及新聞自由之間取得平衡。 律政司獲准於網站發布文件 案件上周三(12 日)在高等法院進行指示聆訊,法官陳嘉信要求律政司釐清「被告」身分,及交代如何向「被告」送達禁制令文件。法官最終批准律政司以「替代送達」方式(即於網上發布文件),送達文件予被告人,指任何人若反對禁令須於限期內提出。 政府指,如反對臨時禁制令,可於 6 月 21 日或之前到灣仔警署,提交法庭命令指明的個人資料、接受案件相關文件的副本,並須於收悉文件後的 7 天內提出書面反對理由。 法庭命令則指,書面反對理由需送交法庭存檔及交予律政司一方。 HCA855/2023

《願榮光》禁令案|政府3網站發布禁制令傳票 有意抗辯須6.21或之前交資料

《願榮光》禁令案|政府3網站發布禁制令傳票 有意抗辯須6.21或之前交資料
律政司早前入稟申請禁制令,禁止公眾播放或彈奏歌曲《願榮光歸香港》,案件周一(12 日)在高等法院進行指示聆訊,排期 7 月 21 日處理臨時禁制令申請。政府周三(14 日)指,已把相關文件上載 3 個網站,而有意抗辯人士,可於 6 月 21 日或之前提出,並須到灣仔分區警署報案室,提交法庭指明的個人資料,在收悉相關文件後,7 天內提出書面反對理由。

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