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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貢被捕歸押 17歲男子擬認妨礙司法公正 押後9.28正式答辯

西貢被捕歸押 17歲男子擬認妨礙司法公正 押後9.28正式答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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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 7 月,警方在西貢北潭涌拘捕 4 名涉及反修例案的青年,包括在荃灣中槍「健仔」曾志健,連同被指協助匿藏的 34 歲男子,同被控一項「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罪,其中一名現 17 歲青年周二(6 日)在區域法院提訊。

辯方指,被告擬承認控罪,並指他希望與另涉的暴動案一同處理。惟控方認為,兩案分開處理較為合適。法官高勁修下令被告與「健仔」等兩人的案件一同處理,排期至 9 月 28 日正式答辯,期間繼續還押。
辯方:被告希望本案與暴動案一同處理

被告黃竣賢(案發時未成年,現為 17 歲)身穿白色恤衫出庭。辯方指,被告另涉的暴動案,有其他被告正進行審訊,將在 9 月 20 日裁決,並視乎情況,料於 10 月 9 日判刑。辯方又指,已向被告解釋,最快可在 9 月 28 日與曾志健、王愷銘一同答辯,而控方亦認為此做法較適合,惟被告的心願是將本案及該暴動案一同處理。

官:兩案案情不同
下令分開處理

辯方在法官詢問下同意,該暴動案與本案無關,但認為有一定連貫性,提到被告在 2019 年 10 月涉干犯暴動案後,2020 年 9 月至 10 月曾到美國領事館,同年 11 月 19 日缺席聆訊遭通緝,被告終在 2022 年 7 月 13 日,因本案被捕。

法官經考慮後稱,該案的案情與本案不同,若一同處理,主審法官「要用兩個腦諗個案件」,加重其工作,又認為兩案沒有必然關係,分開處理對被告較公道,下令將黃竣賢的案件排期至 9 月 28 日正式答辯。

5 人同被控意圖妨礙司法公正
另涉暴動、非法集結案

5 名被告依次為馮清華(24 歲,無業)、曾志健(21 歲,無業)、王愷銘(22 歲,無業)、黃竣賢(17 歲,無業)及葉豪(34 歲,倉庫管理員),同被控一項「作出一項或一連串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罪。控罪指,5 人於 2020 年 10 月某日至 2022 年 7 月 13 日期間,連同其他人意圖妨礙司法公正而作出有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意圖阻撓或妨礙法庭審判和完成針對馮、曾、王及黃所提起刑事法律程序的司法管轄權。

曾志健、馮清華及黃竣賢另涉暴動案,曾、馮兩人打算認罪,分別於 12 月 21 日及 8 月 23 日答辯;黃竣賢早前認罪,押至 10 月 9 日判刑。王愷銘則承認非法集結等罪,判監 24 星期。

DCCC96/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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