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歲男警涉嫌隱瞞個人財務狀況,向 3 間財務公司申請貸款共 105 萬元,上月被財富情報及調查科人員拘捕。他被控 3 項欺詐罪,案件周五(29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被告暫毋須答辯,裁判官應辯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 2024 年 2 月 23 日,以等候被告聘請私人律師及索取法律意見。另被告獲准以 7,000 元保釋,期間不得離港及須往警署報到。
警方回覆《法庭線》查詢指,涉案警員已被停職;另他當時駐守元朗分區。警方又重申重視操守,任何警員干犯違法行為,定必嚴正處理。
控罪書未列出職業
被告廖健良(24 歲),控罪書上未有列出職業。
3 項控罪指,廖於 2023 年 6 月 14 日與 2023 年 6 月 23 日之間,在香港藉作欺騙,即分別在向眾安銀行有限公司、歐力士財務服務香港有限公司及安信信貸有限公司作出個人貸款申請時,虛假地向上述 3 間公司提供聲稱完整及準確的內容及資料,意圖詐騙而誘使該 3 公司職員作出作為或一系列作為,即批准上述貸款申請及分別批出 400,000 港元、250,000港元及 400,000 港元的貸款予廖,而導致他獲得利益或導致 3 間公司蒙受不利或有相當程度的可能性會蒙受不利。
ESCC2946/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