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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認賭外圍涉逾 32 萬元 被判 120 小時社會服務令

警認賭外圍涉逾 32 萬元 被判 120 小時社會服務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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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一名男警向外圍賭博經營者,非法投注足球賽事及百家樂,涉款逾 32.2 萬元,遭廉政公署起訴「向收受賭注者投注」罪。他早前於沙田裁判法院認罪,案件周四( 9 日)判刑。署理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指,被告的社會服務令報告評價正面,雖然被告有賭博的陋習 ,為賺快錢犯案,但見被告有反省,故給予機會,判處 120 小時社會服務令。

被告蘇靖峰( 28 歲)承認於去年 8 月 13 日至 10 月 27 日,在香港向一位名為「外」的收受賭注者投注。被告未有律師代表,感化官建議法庭判處被告 81 至 160 小時社會服務令。

案情指,去年 8 月 13 日被告透過朋友獲得「外」的電話號碼,並以 WhatsApp 聯絡對方。「外」指可以為被告開立網上投注戶口,分別投注足球賽事和百家樂,且會提供南洋商業銀行戶口以供購買投注戶口點數。

該戶口在案發期間收取逾 200 筆款項,款項來自被告的眾安銀行戶口、其妻子王海彤的中國銀行戶口、及被告朋友彭閨謙的中國銀行戶口,金額合共逾 32.2 萬元。被告事後被捕,在警誡下承認轉帳至「外」提供的戶口落注,亦知道使用的投注網站為非法網站,及該網站提供的賠率,較香港賽馬會高約 5% 至 10%。

STCC 282/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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