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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深大律師黃佩琪及陳政龍 獲委任高等法院原訟庭特委法官

資深大律師黃佩琪及陳政龍 獲委任高等法院原訟庭特委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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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機構周五(29 日)公布,委任資深大律師黃佩琪及陳政龍,為高等法院原訟法庭特委法官,任期由 5 月 1 日起生效,為期 3 年。有關任命由特首林鄭月娥根據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的推薦而作出。

按司法機構公布,資深大律師黃佩琪 1973 年在香港出生。1995 年及 1996 年在香港大學分別取得法學士學位及法學專業證書。2000 年及 2004 年分別在香港及文萊獲大律師資格。2001 年起私人執業。她 2018 年獲委任為資深大律師。2020 至 2022 年期間獲委任為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暫委法官。

資深大律師陳政龍則於 1979 年在香港出生。2001 年在新西蘭奧克蘭大學取得法學士學位及商學士學位。2003 年在香港城市大學取得法學專業證書。2004 年在香港獲大律師資格,並於同年起私人執業。他 2018 年獲委任為資深大律師。2020 年及 2021 年期間獲委任為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暫委法官。

黃、陳二人同為壹傳媒集團涉嫌欺詐科技園案中的辯方代表大律師,分別代表該集團時任行政總監黃偉強,以及創辦人黎智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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