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天鳳疑遭殺害碎屍案周一(26 日)進行第 23 日審訊,控方庭上讀出鄺港智友人供詞,指鄺在廣州的生活相當富有,有司機接送,亦有凌志七人車、勞斯萊斯汽車,另有名貴手錶;友人指,2023 年 1 月底鄺稱七人車要維修提出借車接送子女,友人遂作安排。
政府化驗師專家證人確認蔡的脊骨被整個分開,而右臀與脊骨及左臀部亦分開,他指可以鋸開造成,亦可由錘仔等硬物擊打而造成,因沒明顯工具痕跡而難判斷成因。辯方盤問質疑不會用透明膠箱裝載屍體,「咁我未有裝屍體嘅經驗,我冇考慮過」。
Day22|法庭處理法律爭議 陪審團避席 傳媒不得報道
蔡右臀與脊骨左臀分開
化驗師:講唔到用咩打開
政府高級化驗師譚卓寧周一續以控方專家身分作供。主控、資深大狀郭莎樂再就蔡天鳳遺骸的痕跡提問。譚確認,蔡的脊骨背部上的鋸痕,由電鋸造成,有「幾條微彎嘅線」。譚續解釋,如果使用手鋸,其鋸痕較直及較密集 ,鋸痕平衡;而圓形電鋸造成的鋸痕則為微彎,「唔會係平衡,同埋冇咁密嘅 」。
郭莎樂再提到,照片顯示蔡的脊骨被整個分開。譚認為,有兩個位置被工具𠝹開,認為由鋸造成,但並非手鋸。他又指,假如電鋸接觸到軟骨或者軟組織,「軟組織一路鋸會有移動 ,所以唔會有一啲好清晰嘅工具痕跡留低」。

郭莎樂又指,蔡的右臀與脊骨及左臀部分開。譚確認,指脊骨與盤骨斷開位置出現空間,可以鋸開,亦可使用如錘仔等硬物擊打,但因為不見有「好有特徵啲工具痕跡,所以講唔到用咩打開佢」。
代表鄺球的大律師戴偉奥盤問時,舉起一個與涉案同款的透明膠箱,指譚可以隔着膠箱清楚看見膠箱後的情況?譚回應「可以嘅,少少濛」。戴偉奥又指,如果有人要裝屍體,相信不會使用此類膠箱?譚表示「咁我未有裝屍體嘅經驗,我冇考慮過」。
郭莎樂覆問時則指,根據 CCTV 片段,當時兩個透明箱被疊在一起;警員並於庭上把兩個透明箱疊在一起重演情況。郭莎樂指,如此一來,便不如一個膠箱般透明?譚確認。
鄺港智友人:
鄺在內地生活相當富有
控方開案陳詞指,本案牽涉兩輛豐田 Alphard 七人車,一輛是蔡天鳳購買用作接送子女,車牌為 AA3383;另一輛是鄺港智向友人借的私家車,車牌為 VY9157。鄺港智於案發前向友人伍登浩 Herman 借車,用作接送子女,其後伍登浩胞兄安排借車予鄺。
控方周一於庭上讀出伍登浩的證供,指他於廣州認識鄺港智。及至 2021 年 3 月,他與鄺聯合投資房地產專案基金,伍投資 500 萬人民幣、鄺投資 350 萬人民幣,合共 850 萬人民幣。二人共獲利一成,伍把鄺的本金及獲益存入鄺的發展公司,隨後二人便沒生意來往。
伍提到,及後得知鄺港智已離婚,前妻為蔡天鳳,兩人育有一子一女,但伍從未見過蔡,亦不認識對方。伍又形容,鄺在廣州的生活相當富有,有司機接送,亦有凌志七人車、勞斯萊斯汽車,另有名貴手錶。

鄺友人:鄺稱借車接送子女
伍登浩續指,及至 2022 年 6 月,鄺港智突然表示他向前妻提到於廣州有女友後,被前妻責怪,指他不回港照顧子女,鄺便要盡快離開廣州。伍於 2023 年 1 月及 2 月亦兩度在香港與鄺港智用膳。
及至 2023 年 1 月底,伍收到鄺港智的微信來電,指他的七人車要維修,他希望借車接送子女,伍答應對方會提供胞兄的電話進行安排。隨後有自稱為鄺朋友的男子,到胞兄的寓所借走七人車。伍提到,他不久後從新聞得知鄺港智出事,於是提醒胞兄主動與警方聯絡。
學校職員:逾時未接放學
數次致電蔡無法接通
據控方開案陳詞,蔡天鳳遇害當日(2023 年 2 月 21 日)乘坐由鄺港傑駕駛的七人車,打算到位於白石角的學校接長女 X 放學。
X 就讀學校的職員許少虹供稱,下午 3 時下課後,學生會留在飯堂位置等待家長接送。及至 3 時 15 分,X 仍未有家長接走。許遂致電 X 的母親蔡天鳳,第一次接通後響了 3 次,但沒有人接聽便斷線;第二次再致電時,電話響了一次,「跟住好似俾人 cut 咗」;許 5 分鐘後再致電,當時則完全無法接通。
許憶述,她當時問 X,除了母親之外,誰還會到學校接她,X 回應「Grandma」,並提供祖母的電話號碼。許遂致電該號碼,但顯示電話正在使用。許於是把 X 帶到接待處,同事於系統搜尋家長聯絡方式,亦有找到 X 父親的電話。許指當時她繼續致電 X 的母親及祖母,由同事負責致電 X 的父親,但當時「3 個電話都打唔入,直程熄咗機」。許指,過往如 X 的母親會遲到,亦會事先通知學校。

學校的前台職員楊慧芬則供稱,許少虹把 X 帶到前台表示無法聯絡其家長,楊協助致電予X 的母親、祖母及父親。及至約 3 時 40 分,校方收到 X 的祖母來電,表示「依家喺觀塘嗰邊因為交通擠塞,要遲大約 30 分鐘嚟接小朋友」,確認最終約於 4 時 10 分到達,校方檢查其接送證後,便把 X 交給祖母。楊在盤問下指,祖母即蔡天鳳前夫的母親。
HCCC198/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