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續更新|蔡天鳳案Day24 地産經紀:蔡指有權賣樓 並指「個姓鄺嘅會出嚟簽名」

蔡天鳳案 Day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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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 另一經紀確認蔡主動提高佣金
減價放售加多利山單位

控方再傳召另一名地產經紀留少郎。留確認,他於 2019 年入職美聯,並於樓盤銷售地方認識蔡,二人交換聯絡電話,他於 2022 年入職香港置業。

控方向留讀出承認事實,指 2022 年 11 月 7 日,鄺球簽署授權書讓蔡天鳳處理加多利山單位。蔡於同日聯絡地產經紀,要求對方把單位標價為 7,500 萬元放售。同年 12 月 4 日她要求把單位降價為 6,700 萬元,並於兩日後主動提出把經紀的佣金由 1% 增至 1.5%。

控方林曉敏讀出蔡於 2022 年 11 月 7 日向湯發出的訊息,蔡問「你好,請問你是邊間地產,我想放盤」。湯遂向蔡提供資料,蔡再提到欲出售加多利山單位,又形容單位有「靚裝修,用咗差唔多 860 萬裝修」,單位有 4 間睡房,兩個套房及 4 個廁所,又指「可以睇樓」,並把單位照片發送給湯。蔡又指單位內有「愛馬仕的牆」,希望以 7,500 萬出售單位。

湯形容售價較市價高一點,當時樓市較靜。林指,湯當時回覆「收到 盡快幫你開盤放售」並問蔡的聯絡,蔡提供了自己的電話,又稱「可以隨時約睇樓」。

湯同日發送放盤表格予蔡簽署,又問「想核對確認一下買入人名為鄺球?」蔡當時回應「我簽了妥託書,用我個名交收」。湯再發文件予蔡,着對方簽名授權予公司放盤。

同日晚上 10 時 55 分,蔡問「賣方係我個名?」,湯回答「只係放盤紙」,湯庭上確認,當時把鄺球列作賣方,又向蔡稱「到時寫合約請提供相關文件證明」。蔡隨後再問「可以改我名嗎」,又稱「我有律師樓嘅委託書」。湯回覆,「冇問題,請給你的全名我」,並着蔡提供「委託書電子副本」,但最終蔡無提供電子副本。

湯確認,他隨後把蔡天鳳列為賣方。林指,湯於翌日早上 10 時 40 分發送放盤紙,蔡於 10 時 52 分前已簽妥並發送予湯。林形容,當時蔡積極主動出售單位,又提供多張照片?湯確認。

林再指,及至 2022 年 12 月 4 日,蔡主動提供把單位售價降至 6,700 萬元,兩天後提供把佣金由 1% 提高至 1.5%?湯確認。 

林又提到,湯於 12 月 7 日向蔡發訊息問及「睇樓點安排」,蔡很快便回應「可以約時間」。

代表鄺球的辯方大狀戴偉奧指,蔡最終沒有向湯發送委託書,12 月 6 至 7 日,蔡曾發訊息予湯,但之後二人已沒有再聯絡?湯確認。

10:15 地產經紀:蔡稱有權賣樓 
「個姓鄺嘅會出嚟簽名」

地產經紀湯榮幸於 2017 年入職利嘉閣。高級檢控官林曉敏指,有朋友於 2023 年 2 月 16 日介紹名為「花姐」的女子,即蔡天鳳母親張燕花予湯,希望出售加多利山單位,而該單位登記業主姓鄺。湯確認,指當天下午 3 至 4 時,他到加多利山單位大堂等待「花姐」及其女兒蔡小姐,對方再帶他參觀單位,蔡欲以 6,700 萬元出售單位。

湯憶述,「我有同蔡小姐講,註冊個名係鄺先生。佢同我講,佢負責賣同決定賣呢層樓。」湯又提到,他表示欲拍下單位照片時,蔡稱不用,會「有啲更精美嘅相畀我」。湯亦與蔡交換電話,不久後便收到蔡提供的照片。湯形容,當時「佢(蔡)係好主動,好積極地推銷佢個單位,同埋佢話,佢絕對負責同決定可以賣到層樓。我有同佢提過,層樓唔係佢持有,佢話層樓如果傾掂價,個姓鄺嘅會出嚟簽名。」

代表鄺港傑的大律師 Trevor Beel 指,在疫情期間樓市低迷,樓價低?湯指,當時「有個別樓盤大跌,有個別樓盤保持平穩」,加多利山的其他單位則未有二手成交。Beel 指,因為樓價低所以未有成交?湯確認。

10:00 案發單位外CCTV拍到鄺家3人 
居民確認鏡頭運作正常 

龍尾村的 56B 事發單位外有閉路電視拍下鄺氏 3 父子泊車及停車、出入等過程,庭上早前播放涉案片段。

控方傳召居於 56A 的居民梁賢基出庭作供。梁確認,他居於 56A 的 2 樓單位,因應保安理由,由 2018 至 2019 年起在露台裝設閉路電視。

梁指,兩個閉路電視鏡頭「一個會係望球場、一個望空地」,均具有攝影及錄音功能,確認於 2023 年 2 月,閉路電視鏡頭正常運作,並於 2 月 24 日在警方要求下提供記憶卡。

代表鄺球的大律師戴偉奥指,兩個鏡頭的位置非常清楚,任何人經過都可看到鏡頭?梁同意,並提到欄杆上亦有牌提示 24 小時錄影。梁早上完成作供。

蔡天鳳 鄺港傑 鄺港智 鄺球
(左至右)被告鄺港傑、鄺港智、鄺球

3 人被控謀殺、阻止合法埋葬

被告依次為鄺港傑(31 歲,司機)、鄺球(65 歲,退休人士)及鄺港智(28 歲,無業)。鄺港傑由大狀 Trevor Beel、劉奕勤、李宣儀代表;鄺球由大狀戴奧偉(Oliver Davies)及羅天祺代表;鄺港智由大狀安華暉(Andrew J. Raffell)、劉皚淇及鄧樂齊代表。

控方由外聘資深大狀郭莎樂(Charlotte Draycott)、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梁育珩、高級檢控官林曉敏、吳希樂與檢控官尹培軒代表。案件由暫委法官祁彥輝(Brian Keith)審理。

3 人否認謀殺罪;鄺港傑、鄺港智承認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鄺球則不認罪。謀殺罪指,3 人在 2023 年 2 月 21 日,在大埔龍尾村 56B 地下謀殺蔡天鳳;阻止合法埋葬屍體指,3 人於 2 月 21 日至 23 日期間,在香港阻止蔡天鳳的屍體被合法埋葬。

HCCC198/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