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 歲退休總督察涉於 2019 年 8 月反修例運動期間,訛稱有 7 日超時工作參與「踏浪者行動」,以虛假文書騙取逾時工作津貼。他被控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以及 7 項代理人使用文件意圖欺騙其主事人的交替控罪,案件周二(14 日)在沙田裁判法院再訊。
控方指已準備好答辯。辯方則申請押後至 12 月 21 日,稱被告欲聘請外籍大律師,將進行英文審訊,正等候警方給予文件的英文譯本,以便提供法律意見;控方不反對押後。裁判官覃有方批准申請,被告續准保釋。
控罪指涉「踏浪者」行動超時工作
被告葉春榮(56 歲,報稱退休人士)被控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控罪指,被告於 2019 年 8 月 7 至 23 日,身為香港警務處人員,在執行公職期間或在與其公職有關的情況下,無合理辯解或理由故意行為失當,向警務處提交虛假申請。
控罪指,被告合資格申請「踏浪者」行動的逾時工作及紀律部隊逾時工作津貼;以及他需要逾時工作以執行與「踏浪者」行動有關的職務,因此向警務處提交虛假申請作批核。
他另被控 7 項代理人使用文件意圖欺騙其主事人的交替控罪,指他在 2019 年 8 月 7 日、8 日、10 日、12 日、13 日、17 日及 23 日,使用對其主事人有利害關係的文件,即共 7 份申領在上述日子的逾時工作及紀律部隊逾時工作津貼的電腦輸入文件,內附上在要項上載有虛假、錯誤或欠妥的陳述,即被告如申領所述逾時工作,及該代理人明知是意圖用以誤導警務處。
警方 2023 年 6 月回覆《法庭線》指,被告退休前駐守沙田警區,又指非常重視人員的操守,任何人員干犯違法行為,定必按既定機制調查。翻查資料,被告退休前為總督察,曾就偵破的案件向傳媒簡介案情。
STCC1716/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