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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生 TG 發布女子性愛片 4 罪成 官明言判監惟考慮病人福祉 酌情准保釋候判

醫生 TG 發布女子性愛片 4 罪成 官明言判監惟考慮病人福祉 酌情准保釋候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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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歲專科醫生被指 2020 年在 Telegram 群組發佈一名女子的內衣照及性愛片,被控 4 項發布淫褻物品罪,周三(15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

裁判官溫紹明指,被告不僅發布性愛照片,還公開事主結婚照,可見他故意對事主造成傷害,而非惡作劇。辯方求情指,本案情況如管有色情光碟,盼法庭考慮判處罰款。惟裁判官不同意,指本案如刑事恐嚇甚至勒索,「你話嗰啲商業用途,完全唔可以類比」。

裁判官明言會判監,但考慮被告工作性質特別,亦關注病人福祉,批准被告保釋至 6 月 29 日判刑,期間為他索取背景報告。

裁判官溫紹明指,女事主及其丈夫證供可信、合情合理,詳細說出從 Telegram 發現相片,至作出記錄的經過,認為若非兩人的親身經歷,不能在盤問下提供細節。裁判官指事主丈夫不認識被告,不會無緣無故以妻子的不雅照片誣告他,又稱事主丈夫從沒指出發布者是被告,僅指有人以被告電話號碼,在 Telegram 群組內發布相關相片。

官:被告公開事主結婚照 非惡作劇

辯方指,女事主求愛不遂而誣告被告,但裁判官質疑她會否不惜一切,押上自己婚姻,認為她不可能這樣做。裁判官又指﹐若女事主因愛成恨要向被告報復,大可以誣告他非禮,而非公開自己的私人照片,因互聯網資料即時被刪除,亦有機會永久流傳。

裁判官續指,發布者公開事主結婚照,可見他必然認識事主,並故意對她造成傷害,而非惡作劇。加上 Telegram 帳戶要用手提電話登記,每個電話號碼只可使用一次,本案沒有證據指被告電話遭盜用或失竊,故認為發布者就是被告,裁定其 4 項發布淫褻物品罪名成立。

求情:情況如管色情光碟 官:不能類比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與妻子育有一歲多的兒子,疫情期間服務市民,指他愛護家庭、工作認真,本案情況如管有色情光碟,盼法庭考慮其良好品格,判處罰款。裁判官表示不同意,認為本案被告雖沒作出任何要求,但情況如刑事恐嚇甚至是勒索,男女之間以親密照片要求復合,「你話嗰啲商業用途,完全唔可以類比」。

裁判官指被告「先偷拍、後發布」,嚴重違反誠信,加重案件嚴重性。他明言會判監,但應辯方要求,為被告索取背景報告,押至 6 月 29 日判刑。裁判官指一般而言被告須還押,惟考慮其工作性質特別,亦關注病人福祉,批准被告保釋候判。

被告先後 4 次發布女事主不雅照

被告婁子堅(35 歲,報稱醫生)被控 4 項發布淫褻物品罪,指他於 2020 年 5 月 16 及 17日,在 Telegram 群組發布各一張女子 X 與男子口交的照片、X 裸體袒露胸部的照片,以及 5 月 22 日發布兩段 X 袒露胸部及陰毛的影片。法庭早前頒布匿名令,禁止傳媒披露受害人的姓名、地址、職業、電話號碼、社交媒體平台帳戶名稱、花名、案發地點,以及被告與受害人的關係。

案情指,女事主在 Telegram 群組發現自己的結婚照,並由被告電話號碼發出。其後她再看到自己的內衣照遂報警,但警方指不涉色情成分,無法跟進。女事主再發現其口交、祼上身的照片,以及與被告發生親密行為的影片遭上傳至群組。她同意相中人為自己、拍攝地點為酒店,但指相片是偷拍。

ESCC 2394/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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