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歲女子涉於今年 2 月,在觀塘海濱長廊裸露胸部及私密部位,同行男子為她拍照,她其後把影像上傳至社交平台。該女子早前承認猥褻裸露身體罪和發布淫褻物品兩罪,案件周四(28 日)於觀塘裁判法院判刑。
裁判官王證瑜判刑時稱,此控罪一般而言會判監,但考慮涉案照片或影片不涉他人,且被告認罪,終判處 120 小時社會服務令。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40歲女子涉於今年 2 月,在觀塘海濱長廊裸露胸部及私密部位,同行男子為她拍照,她其後把影像上傳至社交平台。該女子早前承認猥褻裸露身體罪和發布淫褻物品兩罪,案件周四(28 日)於觀塘裁判法院判刑。
裁判官王證瑜判刑時稱,此控罪一般而言會判監,但考慮涉案照片或影片不涉他人,且被告認罪,終判處 120 小時社會服務令。
35 歲骨科專科醫生,涉於 2020 年在 Telegram 群組發佈一名女子的內衣照及性愛片,被控 4 項發布淫褻物品罪,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所有罪名成立,准保釋至周三( 29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判刑。 裁判官溫紹明指,事主發現事件後隨即要求管理員下架,惟被告再次上傳影片,反映他有預謀犯案,嚴重侵犯事主私隱,同時違反誠信。溫又指,被告或是一個好醫生和好人,但在作出公平公正的判刑時,除須顧及被告外,亦要對事主、其丈夫,以至整個社會負責,最終決定判囚一年。被告申請保釋等候上訴被拒,即時還押。
35 歲專科醫生被指 2020 年在 Telegram 群組發佈一名女子的內衣照及性愛片,被控 4 項發布淫褻物品罪,周三(15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 裁判官溫紹明指,被告不僅發布性愛照片,還公開事主結婚照,可見他故意對事主造成傷害,而非惡作劇。辯方求情指,本案情況如管有色情光碟,盼法庭考慮判處罰款。惟裁判官不同意,指本案如刑事恐嚇甚至勒索,「你話嗰啲商業用途,完全唔可以類比」。 裁判官明言會判監,但考慮被告工作性質特別,亦關注病人福祉,批准被告保釋至 6 月 29 日判刑,期間為他索取背景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