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首宗「起底」定罪案件|男子認社交平台披露前女友個人資料 准保釋 12.15 判刑

首宗「起底」定罪案件|男子認社交平台披露前女友個人資料 准保釋 12.15 判刑

分享:

27 歲男子涉於 2021 年 10 月,在 IG 等社交媒體披露前女友的個人資料,又冒認她開帳戶,令陌生人聯絡事主意圖交友。他警誡下表示,希望博取前女友注意,又在 TG 群組發布其丈夫的資料,以證明她是「人妻」。

男子周四(6 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承認 7 項「在未獲同意下披露個人資料罪」,署理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批准被告保釋至 12 月 15 日判刑。本案是自 2021 年 10 月 8 日「起底」新條文生效後,首宗因違反相關規定而被定罪的案件。
案情指被告用事主資料 開設交友帳戶

案情指,2021 年 9 月下旬,被告和女子 X 於交友程式「Coffee Meets Bagel」認識,兩人發展成情侶,於 10 月中分手。同月,被告以 X 的中、英文姓名、電話號碼等資料,在「Coffee Meets Bagel」及另一交友程式「Heymandi」,共開設 3 個帳號,又用其資料開設 Instagram 帳號,邀請其他用戶到訪她的住所。

被告警誡下稱博取前女友注意

X 另發現自己的資料,在 Telegram 群組被公開,其後收到陌生人的滋擾電話及 WhatsApp 訊息,要求她作出不道德交易,又被人盜用資料以借錢及訂購食物。

被告於 2022 年 6 月被捕,警誡下表示希望博取前女友注意,又指她的態度轉差,故在交友帳號加入她的真實 Instagram 帳號,並在 Telegram 群組發布其丈夫的資料,以證明她是「人妻」。

被告被控 7 項「披露個人資料罪」

被告何牧華(27 歲,報稱客戶服務資深助理),被控 7 項「未獲資料當事人同意下披露其個人資料罪」,指他於或約於 2021 年 10 月 19 日至 26 日期間,在未經資料當事人女子 X 的同意下,披露她的個人資料,即其中文姓名、英文姓名、教名、Instagram 帳戶名稱、手提及公司電話號碼、住址、工作電郵地址、公司名稱、職銜、大學名稱、年齡、身高及相片,意圖導致當事人或其家人蒙受指明傷害,或罔顧該披露是否會或相當可能會導致當事人或其家人蒙受傷害。

STCC1989/2022
焦點
最新文章
最新影片

訂閱支持,撐起《法庭線》

所有報道免費向公眾開放,
有賴讀者付費月訂或年訂支持營運。
全部訂閱收入均用於營運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