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高級警員涉去年從落⾺洲入境時管有 55 支未完税香煙,被控「管有應課稅品」及「未有向海關⼈員申報」罪,周三(24 日)於粉嶺裁判法院提堂。裁判官梁雅忻將案件押後至 8 月 25 日再訊,被告准以 1,000 元保釋。警方回覆《法庭線》稱,該名警員已被停職。
走私香煙被控2罪
被告李仲輝(52 歲,報稱高級警員)被控「管有應課稅品」罪及「未有向海關⼈員申報」罪,涉 2025 年 12 ⽉ 20 ⽇,於落⾺洲⽀線管制站海關入境⼤堂 A 區搜⾝室並無依據應課稅品條例第 17 (6) (a) 或 (b) 條規定⽽管有應課稅品,亦未有向海關⼈員申報在他所攜帶的超逾海關關長在憲報刊登的數量的應課稅貨品,即 55 ⽀未完税香煙。
警方回覆《法庭線》稱,該名警務人員已被停職。警隊非常重視人員的操守,任何人員干犯違法行為,警隊絕不容忍和姑息,定必嚴正處理。
FLCC1428/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