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大仙某中學兩學生被控去年勒索同學 准保釋9.21再訊

九龍城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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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大仙某中學的兩名學生,被指去年勒索同學,案件周二 (7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首度提堂。辯方申請押後,以向控方索取文件,裁判官林希維批准押後至 9 月 21 日再訊。兩名被告獲准以 500 元保釋,另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

兩次被告依次為 15 歲男學生、16 歲男學生,被控兩項勒索罪。控罪指,他們於 2025 年 6 月 5 及 6 日,在黃大仙某中學為了使自己獲益,而以恫嚇方式,不當地要求男子 X 交出金錢。

KCCC1900/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