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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警涉酒店偷女網友信用卡 購物後再索要 2 萬元 擬認盜竊勒索等 5 罪 還押明年答辯

男警涉酒店偷女網友信用卡 購物後再索要 2 萬元 擬認盜竊勒索等 5 罪 還押明年答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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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歲男警被指在酒店偷竊女網友的信用卡,同日前往便利店購物,事後再勒索對方 2 萬元,被控盜竊、勒索等 6 罪,周四(17 日)在區域法院再訊。被告擬承認當中 5 罪,「企圖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則獲存檔法庭。法官郭偉健把案件押後至 2023 年 5 月 24 日作正式答辯及求情,被告沒有保釋申請,繼續還押。

辯方透露,雙方經商討後,被告擬承認盜竊罪、2 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1 項勒索罪及抗拒警員罪共 5 罪。「企圖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則獲存檔法庭。
被控勒索、盜竊等 6 罪
「企圖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獲存檔法庭

26 歲被告陳子浩被控盜竊罪、2 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1 項企圖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勒索罪及抗拒警員罪。控罪指,他於 2022 年 1 月 20 日,在屯門悅品度假酒店某室內偷竊 1 張信用卡,而上述物品為女子 X 的財產;被告同日分別在元朗 1 間便利店和 1 間超級市場內以欺騙手段,虛假地表示他是上述信用卡的真正持有人,有權及獲授權使用該信用卡支付該貨品的款項,而不誠實地向店舖員工取得 2 包海帶、1 樽橙汁、2 包雞蛋、2 盒薄荷糖、、7 包雞胸肉、4 盒香煙、4 包消毒濕紙巾、2 樽辣椒油、 2 盒口罩及一個袋,意圖永久地剝奪該些公司的財產。他另意圖在另一便利店以上述信用卡支付一樽茶。

被告另被指於 2022 年 1 月 21 日,在香港為了使其獲益,以恫嚇方式,不當地要求女子 X 交出 2 萬元;同日再於尖沙咀抗拒在正當執行職務的偵緝警員 25249 及 53485。

DCCC594/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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