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 黃大仙|被指塗鴉「光時」口號 男子事隔近 3 年被控、再獲撤控 守行為 2 年

10.1 黃大仙|被指塗鴉「光時」口號 男子事隔近 3 年被控、再獲撤控 守行為 2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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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民於 2019 年 10 月 1 日國慶日發起「六區開花」,39 歲男子被指在黃大仙港鐵站外塗鴉「光時」口號,事隔近 3 年,今年 7 月被控刑事毁壞。

案件周三(14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再訊。控方同意撤控,署理主任裁判官黃雅茵批准被告自簽 2,000 元、守行為兩年。
案情指被告寫「光時」口號
警誡下稱「乜喺地下寫字犯法㗎咩?」

被告洪德益(39 歲,報稱無業)被控於 2019 年 10 月 1 日,在黃大仙港鐵站 B3 出口外,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屬於領展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的地面,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

案情指,警方在黃大仙一帶巡邏,發現有人在黃大仙港鐵站 B3 出口外的地面,寫上「五大訴求,缺一不可,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的字句,字體呈金黃色。

案情續指,當時被告正在旁觀,警員發現其鞋沾有金黃色油漆,遂上前截查,在他的背囊內搜出金黃色油漆及油漆刷等物品。被告在警誡下表示:「乜喺地下寫字犯法㗎咩?」

案發近 3 年後再被捕、被控

被告 2022 年 7 月 20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首度提堂。控罪書顯示,他在 2022 年 6 月 8 日再次被捕。

KCCC1738/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