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9 中大畢業遊行|兩男被指發表煽動文字 今轉介區院審理

11.19 中大畢業遊行|兩男被指發表煽動文字 今轉介區院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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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 11 月中文大學舉行網上畢業禮,逾百人在校園發起遊行,期間疑有人展示港獨橫額及叫喊口號,校方報警。兩名 17 及 19 歲青年被指手持橫額站在遊行隊伍前排,同被控一項串謀發表煽動文字罪,案件周三( 4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

控方申請將案轉介至區域法院審理,排期於 5 月 19 日答辯,獲《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批准。17 歲青年續准保釋,19 歲青年續還押。

首被告現因另案還押

本案上月首次提堂時,首被告唐綽謙因另案還柙,沒有保釋申請。次被告沈嘉瀚則獲准保釋,條件包括: 3 萬元現金保釋、母親 3 萬元人事擔保、不得離港、交出旅遊證件、每晚 10 時半至翌晨 6 時宵禁令、每周到警署報到一次,以及居住在報稱地址。

保釋條件包括刪所有社交媒體程式

此外,他不得作出危害國安、或任何合理地被視作危害國安的行為或言論;不得參加任何組織的任何職位;以及須立即刪除所有電子裝置(包括手機、電腦)內的社交媒體應用程式,亦不得管有含社交媒體應用程式的裝置。

唐綽謙( 19 歲,無業)及沈嘉瀚( 17 歲,職訓局學生)被控於 2020 年 11 月 19 日,在香港中文大學,一同串謀和與其他人,發表煽動文字,具意圖:

(a)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或激起其離叛;

(b)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使改變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定的事項;及/或

(c)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據《明報》今年 4 月引述消息報道,兩名被告均不是中大學生,案發時涉在遊行隊伍前排手持煽動字句的橫額。

WKCC 984/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