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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歲送貨員擬認煽惑非法集結罪 辯方爭議應否轉介區院審理 官押 6.27 處理

22 歲送貨員擬認煽惑非法集結罪 辯方爭議應否轉介區院審理 官押 6.27 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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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歲患自閉症的送貨員,被指在「連登討論區」及 Telegram 發文,呼籲市民參與「平安夜革命」,被控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及 3 項作出煽動意圖的行為罪。

辯方透露被告擬認煽惑非法集結罪,希望法庭在他正式答辯前,先為他索取精神科報告,惟法官郭偉健指自己沒有「法理權力」。辯方另爭議 3 項煽動罪應否轉介區域法院審理,法庭批准於 6 月 27 日處理相關法律議題,期間被告繼續還押。

辯方望被告答辯前索精神報告

被告由大律師關文渭代表,他庭上透露被告擬承認「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罪」,希望法庭為患有自閉症的被告,索取精神科報告,「慳返認罪之後再拎報告嘅時間」。法官郭偉健指辯方用意良好,「但睇落(現階段的法庭)無法理權力」。

辯方曾要求轉介高院審理被拒

另外,案件本月初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時,辯方曾經反對 3 項煽動罪轉介區域法院,要求法官批准案件轉介至設有陪審團的高等法院審理,但被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拒絕。辯方在今日提訊,再次申請就有關法律爭議進行聆訊,最終獲郭官批准於 6 月 27 日作英文聆訊,期間被告繼續還押。

被告陳泰森(22 歲,送貨員)被控一項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3 項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行為罪。控罪指,他於 2021 年 12 月 13 日,非法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另外 3 罪指他在 2021 年 8 月 19 日至 12 月 8 日,分別在「連登討論區」及 Telegram 頻道「LIBERKONG 公海」發表陳述,意圖引起憎恨或藐視香港特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述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定的事項;引起香港居民的不滿或離叛;煽惑他人使用暴力;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DCCC 354/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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